三卷。明江贞撰。江贞,字吉夫,婺源(今江西婺源县)人,生卒年不详。曾任绍兴府教授。其著作有《歙砚志》。是书主要记载歙州砚台及其有关事宜。其内容是将饶州太守叶良贵与其弟东昌太守叶良器所撰《砚志》及江氏族
二十八卷首一卷,民国宋哲元修,梁建章纂。宋哲元,字明轩,山东乐陵人,历任冯玉祥部下师长、二十九军军长、察哈尔省主席。1935年《何梅协定》后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梁建章,字式堂,河北大城人,清末举人
一卷。明焦竑(详见《支谈》条)撰,潘曾纮编。焦竑曾从学于耿定向,又与李贽是好友,因此思想观点也倍受他们的影响,尤其是李贽对焦竑的影响最深。李贽极力诋毁孔子,提出“非孔”的口号,因此焦竑在此书中,便极力
一卷。明冯惟重撰。生卒年未详。惟重字汝威,号芹泉,青州临朐(今山东)人。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官行人。此集无序目,有古诗十一首、律诗四十二首,亦康丕杨选本。疑当时合刻家集而遗其二。卷帙与黄氏《千
无卷数。明孟称舜撰。孟称舜,会稽(今浙江绍兴)人,一说乌程(今浙江湖州)人。字子若、子适(一作子塞)。崇祯时国子监生员。入清以后曾为浙江松阳县令。工词典,著有杂剧《桃花人面》、《英雄成败》、《死里逃生
十四卷。元侯克中撰。克中,字正卿。真定(今属河北)人。生卒年不详。精意读《易》,著有《大易通义》,今佚。此集元刊本有毛晋私印,盖汲古阁所藏。卷一卷二皆咏经史之作,卷八为谐音格,每首皆以音通字异者粗叶。
见《古文参同契集解》。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
一卷。明魏校(1483-1543)撰。校字子才,祖先本姓李,号庄渠,昆山(今属江苏)人。弘治进士,官至太常寺卿,掌国子监祭酒事。私淑胡居仁主敬之学,而贯通诸儒之说,择执尤精。著有《周礼沿革传》、《大学
不分卷。清程廷恒修,黎镜蓉纂。程廷恒字守初,江苏昆山人。附贡出身,宣统二年(1910)任抚顺县知县。黎镜蓉何许人?抚顺本为承德与京附属之地,设治未及四年,前迹已渺,无可稽征。前任知县赵宇航宰抚顺时,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