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刑法考
五十四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浙江归安县人。清光绪进士。官至刑部左侍郎、修订法律大臣、法部大臣。其精于法律,有关著述颇丰。是书有总考四卷,分考十七卷、赦考十二卷、律令考九卷,狱考、刑具考、行刑之制、死刑之数、唐死罪、总类、充军考、盐法私书、私茶、酒禁同居丁年诸考、律目考、《明大诰·峻令》考各一卷,共计五十四卷。有沈寄簃遗书本、中华书局点校本。
五十四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浙江归安县人。清光绪进士。官至刑部左侍郎、修订法律大臣、法部大臣。其精于法律,有关著述颇丰。是书有总考四卷,分考十七卷、赦考十二卷、律令考九卷,狱考、刑具考、行刑之制、死刑之数、唐死罪、总类、充军考、盐法私书、私茶、酒禁同居丁年诸考、律目考、《明大诰·峻令》考各一卷,共计五十四卷。有沈寄簃遗书本、中华书局点校本。
六卷。清庄述祖(1750-1816)撰。述祖字葆琛,武进(今属江苏)人。乾隆四十五年(1780)进士,官知县。以事亲辞官,居家治小学、经学,主要著作有《说文转注》,《说文谐声》、《夏小正经传考释》、《
六卷。清范士楫撰。范士楫字箕生,号放樵。定兴(今属河北)人。约生于明万历时,卒于清康熙初年。崇祯十年(1637)进十,任山西阳曲、洪洞知县。后降于清朝,官至吏部郎中。顺治末辞官归乡。著有《橘洲诗集》。
四卷。清杨德亨(1805-1876)撰。杨德亨字仲乾,地州(今安徽贵池、青阳一带)人。恩贡生,候选教谕。后曾国藩闻其贤,屡招致之。遂上书曾氏,谓当以整顿学术为拨乱反治之本。有《尚志居集》、《补遗》等。
十四卷。清丁显撰。丁显,生卒年不详,字韵渔,别字西圃,山阳(今江苏淮安)人。咸丰间举人。曾教授淮南研治经史,还留心实学,以期有用于世。对于疏导淮河、运河等民生国计,尤费苦心。年近六十,仍著书不倦。平生
共六卷(《说文字原》一卷,《六书正讹》五卷)。元周伯琦(1298-1369)撰。伯琦字伯温,号玉雪坡真逸,饶州鄱阳(今江西波阳)人。历官浙西肃政廉访使,江南行台监察御史,拜资政大夫,江浙行省左丞。博学
二卷。明许浩(约1488年前后在世)撰。许浩,字复斋,余姚人,生卒年均不详。官桐城县教谕。有《宋史阐幽》等著撰。《复斋日记》是记叙明初以来朝野事迹的笔记小说。书前有自序。书中诸如杨荣料敌、于谦治兵、汪
一卷。清孙景贤(生平详见《龙吟草甲乙集》)著。其旧友编修孙兆玮遵其嘱,将其手编的《梅边乐府》付梓,并为之作序。书中所收的词、曲清奇隽永,缠绵悱恻,如《调寄菩萨蛮·咏故宫白牡丹》:“年年花似雪,寒尽心头
六卷首一卷。清王泰云修,衷以埙纂。王泰云,字春谷,安徽南陵人,嘉庆十六年(1811)任成都县知县。衷以埙,字声元,号雅堂,南昌人,乾隆进士,曾任四川乐山、巴县知县,著有《留耕堂文稿、《诗稿》。《成都县
《医醇剩义》四卷,《医方论》四卷。清费伯雄(生卒年不详)撰。费伯雄字晋卿,孟诃(今属江苏)人。五世业医,少年时攻举子业,无所成,遂弃儒从医。究心于《灵枢》、《素问》诸书,遍览张仲景以下的诸家名医著述,
十卷。清薛嘉颖撰。嘉颖字悟村,侯官(今福建闽侯县)人。是书除宗朱熹《诗集传》外,则尊乾隆所修《诗义折中》。朱氏《诗集传》论诗,一篇之主旨,多在每诗前数句下,此书则列于篇末《集传》之下。之后列有音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