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刑法考
五十四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浙江归安县人。清光绪进士。官至刑部左侍郎、修订法律大臣、法部大臣。其精于法律,有关著述颇丰。是书有总考四卷,分考十七卷、赦考十二卷、律令考九卷,狱考、刑具考、行刑之制、死刑之数、唐死罪、总类、充军考、盐法私书、私茶、酒禁同居丁年诸考、律目考、《明大诰·峻令》考各一卷,共计五十四卷。有沈寄簃遗书本、中华书局点校本。
五十四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浙江归安县人。清光绪进士。官至刑部左侍郎、修订法律大臣、法部大臣。其精于法律,有关著述颇丰。是书有总考四卷,分考十七卷、赦考十二卷、律令考九卷,狱考、刑具考、行刑之制、死刑之数、唐死罪、总类、充军考、盐法私书、私茶、酒禁同居丁年诸考、律目考、《明大诰·峻令》考各一卷,共计五十四卷。有沈寄簃遗书本、中华书局点校本。
二十九卷。清默希老圃撰。作者为天门人,姓名不详。此书第一卷至第二十二卷,依通行经传本作注,第二十三卷至二十七卷为筮仪及图说。卷首及卷二十八、二十九为自序、凡例、杂说、补遗。书中分六十四卦为错综二门,以
一卷。近人黄节(1873-1935)撰。黄节原名晦闻,字玉昆号纯熙,后改名节。广东顺德人。近代著名学者、作家、诗人。有《蒹葭楼诗》、《曹子建诗注》等书行世。诗序作者为谁,或云子夏,或云卫宏,或云子夏作
一卷。明王世懋(详见《经子臆解》条)撰。此书为王世懋诸多著述之中较有价值的一部书。专论明代掌故、故事,中间参以作者之论断。许多记载持论公正,足资参考。尤其是关于明代掌故之记载与辨疑,较有价值。此书体例
二卷。清万树撰。万树生平详见《空青石传奇》条。此剧二卷,内容叙写书生虞柯寄寓开封尼庵邻家,托尼姑向祝翰林孤女凤车借《汉书》,其书乃凤车手批之本。虞生看过对其产生爱慕之心,还书时将己作《玉壶乐府》附上,
二十九卷。清汪士汉(生卒年不详)撰。汪士汉著有《秘书》二十一种。本书杂录正史以及百家之书,随笔摘录,编辑而成。全书分二十七类。作者自谓其义例有二:一纪淑慝以示劝戒,一搜瑰琦以资见闻。其资料似从类书中抄
四卷。明王材(生卒年不详)编。王材,字子难,江西新城人。嘉靖二十年(1541)进士,官至太常寺卿,掌国子监祭酒事。黎滩镇自宋绍兴中析置,故称黎川。此地宋以来人文颇盛。有关于此,元人虞集所作《新城学记》
一卷。比利时南怀仁(1623-1688)著。南怀仁字敦白,比利时耶稣会士。1656年来华,1658年抵澳门,次年往西安传教。1660年应顺治帝邀进北京,为汤若望重要助手,治天文历法。后因汤若望案下狱。
一卷。明杨德周(生卒年不详)撰。杨德周著有《澹圃芋记》。此书杂采经史中的奇字,抄辑成帙,皆引原著,并无新意。
四卷。明顾存仁(?-1573)撰。顾存仁,字们刚,号怀东,太原(今山西)人。生年不详,卒于明万历初年。嘉靖十一年(1532)进士,官至南京太仆寺卿。本编诗分四集,每集为一卷,各名之为:使蜀初编,系作者
十卷。清林佶(1660-?)撰。林佶,字吉人,号鹿原,侯官(今福建福州)人。林佶工于楷法,文师于汪琬,诗师于陈廷敬、王士祯。汪琬的《尧峰文抄》、陈廷敬的《午亭文编》,王士祯的《精华录》,均由其手书后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