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真经口义
见《庄子口义》。
见《庄子口义》。
一百十八卷。清汪琬(1624-1691)撰。汪琬,字苕文,号钝翁,又号尧峰,长州(江苏苏州)人。顺治十二年(1655)进士,官至户部主事、刑部郎中。后因病辞官归家。康熙十八年(1679)举“博学鸿词”
二十四卷。明庄起元(约1625年前后在世)撰。庄起元,字仲孺,江苏武进人。生卒年不详。万历三十八年(1610)进士。官至太仆寺少卿。此集大抵为应酬之作,下至吏牍、公移、告示,无不汇录。且编次繁复,目中
一卷。未著编撰人姓名。书中所载碑刻,虽迄于金元,但从地理称谓上看,称江南不称南直隶,称江宁不称应天府,可推知为清代人所著。书中所录碑刻,分地编载。有些重要石刻没有收录,如杭州府南宋“石经”等;又如书中
一卷。清汪志伊撰。汪志伊,桐城人。《西湖诗》清刻本,为一卷。诗为七古长篇。先叙水利,谓守土者宜先思之。水利中,又先及湖心,而后东,而后北,而后西,而后南。水利后,则骈列古逸、先贤、祠墓,以为佳山水生色
十七卷。唐李鼎祚(生卒年不详)撰。李鼎祚,资州盘石(今四川资中西北)人。据刘毓崧《通义堂集》卷一引李氏《周易集解》跋云:“明皇幸蜀,鼎祚进《平胡论》,后召为左拾遗。肃宗乾元元年,奏以山川阔远,请割泸、
二卷。清吴凤来撰。详见《春秋集义》条。
二十四卷。清许虬(约1662年前后在世)撰。许虬,字竹隐,长州(今江苏苏州)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授思南府知府,转任永州知府。著有《万山楼诗集》。是集凡诗二十四卷。今观是集,其
见《残唐五代史演义传》
一卷。明喻国人撰。此书说朱熹不懂《易》中“十年”、“三年”、“七日”、“八日”之旨,以及讼卦九二爻辞“三百户”之数。乃撰此书以明之。其方法是附会反对卦。如屯蒙为反对卦,以二卦合,屯居下蒙居上,屯二爻为
十八卷,首一卷。顾景濂、段广瀛纂修。顾景濂,清同治末年知萧山县事。此志乃嘉庆潘熔志之续纂,卷数同于前志,然次第详略则多不同。卷一县境图;卷二至卷三职官年表上下;卷四至十七为志十:疆域、河渠、田赋、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