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魂志
见《还冤志》。
见《还冤志》。
二卷。清叶封撰。叶封(1623-1687),字井叔,黄州(今属湖北省)人。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官至工部虞衡司主事。本书乃康熙十二年(1673)官登封知县时所编撰。登封(今属河南省)在嵩山之南。
无卷数。明胡爌(详见《拾遗录》条)撰。此书仿《温公家规》、《吕氏乡约》之意,采辑旧文,排纂成编。内容非常浅显,大概为中人以下而作也。有明刊本。
八卷。明郑纪撰。郑纪,字廷纲,别号东园,仙游(今福建仙游县)人,生卒年不详。天顺四年(1460)进士,累官南户部尚书。有《东园诗集》、《东园文集》(已著录)。此编为郑纪诗集。起初,其子郑主一、郑主敬曾
一卷。清张鼎元编辑。鼎元字兼甫,湖北兴国州(今湖北阳新县)人。该谱记其师万斛泉生平事实。斛泉字齐玉,号晴轩,湖北兴国州人,笃守程朱之学,隐居授徒。平生未曾应试,亦不授弟子以举业,在清代理学诸儒中可谓凤
不分卷。清未著撰人。作者生平不详。是书记事起自顺治元年(1644年),唐王在福州即位,改元隆武,止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闰六月。此书各篇皆记郑氏史事,对清初禁海政策详述始末,对禁海政策对沿海各地
不分卷。清乔莱(1642-1694)撰。乔莱,字子静,号石林,江苏宝应(今江苏扬州)人,康熙六年(1667)进士。授内阁中书,翰林院编修,举应“博学鸿词”一等。好学深思,博览群书,对史学功力尤深。参与
①二卷,清王复宗纂修。王复宗,字元一,贵州安顺府普安州人,康熙八年(1669)举人,九年(1670)进士,二十一年(1682)任天柱知县。《天柱县志》康熙二十二年(1683)刻本。全书上下两卷,上卷分
一卷。元陈泰撰。泰字志同,别号所安。长沙茶陵(今属湖南)人。生卒年不详。延祐二年(1315)进士。除龙泉县主簿。其曾孙朴辑其遗稿,编成此集。明成化中,其来孙铨等重刊。内“七言歌行居十之七八,大致气格近
一卷。清王懿荣撰。王懿荣(1845-1900),字廉生,山东福山人。光绪六年(1880)进士。翰林院编修,官至祭酒。光绪七年(1881)到长安(今西安),得剑一,鸟书,如花如字,为天下第一。光绪二十五
二卷。清陶方琦撰。参见《字林补本》。是编旨在补孙星衍《今本仓颉篇》所未备。其自序谓:“方琦窃好仓颉之书,略事辑补。兹又从唐释慧琳《大藏音义》(亦称《一切经音义》)、希麟《续一切经音义》及隋杜台卿《玉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