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元朝秘史》。
十二卷。明王志庆(生卒年不详)撰。王志庆字与游,昆山(今江苏松江县)人。天启丁卯举人。有《丙园诗文稿》。本书从六朝、唐宋骈体之词藻之中,采摭英华、分类编辑。另外,汉魏时代的赋颂之文章,虽非四六骈体,但
四卷,附录一卷。清江永撰。此书久无传本,光绪年间由合肥李瀚章刊行于世。此书共四卷:卷一举圣祖论乐五条,题名曰皇言定声,每条详加引申,作者主张黄钟之宫应居中位,即次序应为:徵、羽、宫、商、角,而非宫、商
十六卷。英国Phillimore撰。英国傅兰雅口译,清俞世爵笔述。是书原名《国际法注解》,共有十二卷:初集四卷论“国与领土”,二集四卷论“平时公法”,三集四卷论“战时公法”。咸丰四年(1854)初刊,
一卷。清翁方纲(详见《诗附记》)撰。翁方纲是清代著名学者,著述很多。他认为,古代《春秋》经传各自独立成卷,自从杜预将传文分系于经文之下,以便读者,但对传文进行割裂分配,强传从经,使首尾隔绝,前后失去照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
十二卷。明张九韶(见《群书拾唾》撰。查阅其内容,与《群书拾唾》一字不异。约为书肆重刊,有意更其名。
四十卷。南宋熊克撰。克字子复,建宁府建阳(今属福建)人,生卒年不详。绍兴进士。历任校书郎、起居郎兼直学士院、知台州等职。卒年七十三。好学能文,博闻强记,尤熟于朝章典故。曾著《九朝通略》、《中兴小纪》、
七卷。明李攀龙(1514-1570)编。李攀龙字于麟,号沧溟,历城(今山东济南)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授刑部主事,累官至河南按察使。主张“文必西汉,诗必盛唐”,与王世贞等并称复古派“后七子
一种,清陆次云撰。陆次云,字云士,浙江钱塘(今杭州市)人,康熙间举博学鸿词官江阴知县,有惠政。著述甚富。著有《湖儒杂记》、《澄江集》、《玉山词》等三滩为五溪之险滩,名为猛虎跳涧、满天星、大王滩。五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