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性理大全书》。
见《孙子书校解引类》。
二卷。清代李塨(1657-1733)撰。全书摘录四书五经中的“为学”之道,以申明作者关于“古圣学规,固不可不亟明于世矣”的观点。其中第一卷摘录了《论语》中关于学规的内容三十九条、《中庸》中关于学规的内
一卷。原题阙名,其他一些辑本多作《尚书帝命验》。本卷共辑有十三条,《白镜帖》所引“桀失玉镜,用其噬兽”一条与《太平御览》所引“桀失其玉镜,用其噬虎”大同小异;“禹白帝精”、“有人雄起”两条,见《太平御
十卷。明侯一元(约1538年前后在世)撰。一元,字舜奉。浙江乐清人,生卒年均不详。嘉靖十七年进士。授南刑部主事。累官至广东参政、河南副使、江西左布政使。卒后,王世贞撰墓志铭,详述其事迹。此编凡杂文八卷
二卷。清方宗诚撰。方宗诚字存之,桐城人。曾官枣强知县。治宋学,工古文辞,著有诸经笔记各若干卷。此书即其中一种。由于作者致力于理学研究,以程朱理论为依据,故在此书中纯以程颐《易传》及朱熹《周易本义》为宗
十一卷。明张时彻(1500-1577)撰。张时彻字维静,号东沙,鄞县(今属浙江宁波)人。嘉靖二年(1523)进士,历任江西按察副使督学政、兵部右侍郎、南京兵部尚书等职。著有《急救良方》等书。此书成于嘉
六卷。清张行孚(生卒年不详)撰。行孚字子中,号乳伯,安吉(今属浙江)人。同治庚午(1870年)举人,官两淮盐运大使。精于音韵和《说文》之学,著作尚有《说文楬原》、《说文审音》、《古韵十二部表》、《汲古
一卷。清佘一元撰。一元字占一,号潜沧,山海卫(今河北山海关)人。顺治四年(1647)进士,官至礼部仪制司郎中。顺从陈龙正,著有《潜沧集》七卷。《潜沧四书解》一书大都推衍师说,往往翻新于旧解之外。如谓《
十卷。明张诩(1455-1514)撰。张翊,字廷实,南海(今属广东)人,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累官至南京通政司左参议。著有《白沙遗言》(已著录)、《东所文集》等。是集为张诩杂咏广州诸古迹的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