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案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二十卷。宋邵雍(1011-1077)撰。邵雍字尧夫,自号安乐先生,其先范阳(今河北涿县)人,后迁居共城(今河北辉县)。一生未仕,以操行学识为世人敬慕。三十岁后游河南,隐居苏门山百源上,人称“百源先生”
二卷。明王世懋(1536-1588)撰。世懋字敬美,王世贞弟。江苏太仓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进士。以家难归。后授南礼部主事,迁尚宝司丞,出为江西参议,迁陕西副使,改福建,又擢为南太常寺少卿。移疾
二卷。明费元禄(生卒年不详)撰。费元禄字学卿,一字无学,铅山(今山西省铝山县东南)人。元禄有文采,工诗文,作诗落笔数千言。尤爱慕贤士,寄兴山林。疏于人事应酬,对于衣履容仅不甚修饰,惟喜读书静坐。铅山之
一卷。清俞樾(详见《群经平议》)撰。作者因为开始打算续《群经平议》,久未成书,故题曰“群经剩义。”其中,谓《周礼·人》“掌金玉锡石”,当作“掌金锡玉石”,引职方氏“扬州其利金锡竹箭,雍州其利玉石”为证
十二卷。清刘士铭修,王霭纂。刘士铭,河北宛平县(今北京丰台区)人,康熙四十四年(1705)举人,初授山西闻喜县知县,后升任大同府同知,雍正三年(1725)特授朔平府知府。王霭,平阳翼城人,进士出身,雍
十六卷。明何伟然(生卒年不详)撰。吴正炳、吴宗邵增删。何伟然著有《广快书》。本书采摭故实,撰为骈偶之词,分类编排,而总注于每门之后。书较俗陋,无长处可取。
二卷。清毛奇龄(1623-1716)撰。毛奇龄字大可,一字齐于。本名甡,字初晴,又以郡望称“西河”。浙江萧山人。清代经学家、文学家。康熙时任翰林院检讨,明史馆纂修等职。其著述丰赡,好持异说,敢于立言。
八卷。不著撰人名氏。但自题为布粟子,又自题其号为凤台,不知其为何人。此书八卷,内容采自《管子》至《郁离子》等共八十余家,于每家各摘数语。自序中称虽不足于连篇大观,然终身玩之,愈觉有余味,故曰“布粟”。
十四卷。清方葇如(详见《周易通义》)撰。《尚书通义》一书体例,与葇如另书《周易通义》大略相同。即以四书成语诠释经文,而不及文字诂训与考证。大多为附会经义,于解经无甚补益。如《禹贡》“五百里甸服”至“五
十五卷。明刘凤(生卒不详)撰。刘凤,字子威,长洲(今江苏省苏州市)人,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进士,官至河南按察使佥事。《续吴先贤赞》收明代吴地先贤,各为之作论赞。六卷以前不分门类,序中称“节义”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