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案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十二卷。元倪瓒(1301-1374)撰。瓒字元镇,号云林。无锡(今属江苏)人。元末著名画家。“画房逸品。诗文不屑屑苦吟,而神思散朗,意格自高,不可限以绳墨。”(《四库全书总目》)明天应间,有蹇朝阳刻本
二十卷。宋崔子方(详见《春秋经解》)撰。崔子方认为:孔子《春秋》一书,编年以为体,举时以为名,著日月以为例。而日月之例又其根本。此书乃以《春秋》日月时之例分隶于例、变例二类之中,共十六门。本来《公羊》
见《如宜方》。
十九卷。清刘琴撰。刘琴字松雪,任丘(今河北任丘县)人,生卒年不详。乾隆元年(1736)举人,官至顺义县教谕。该书乃作者自雍正五年(1727)至乾隆二十七年(1762)积三十年之功而成,因其成于顺义县,
二十三卷。清惠栋(1697-1758)撰。惠栋字定宇,号松崖,江苏吴县(今苏州)人。惠土奇之次子,清代《易》汉学的主要倡导者之一。其书主要发挥汉儒之学,以荀爽、虞翻为主。并且参照郑玄、宋咸、干宝诸家之
二卷。《壬癸诗录》一卷。《于南诗录》二卷。清孔继(?-1858)撰。孔继字宥函,山东曲阜人。生年不详。道光十六年(1836)进士,官刑部主事,改南河通判。归养后时逢太平军进攻,江浦大营失陷而阵亡。其人
三卷。明苏平(约1413年前后在世)撰。苏平为明代诗人,字秉衡。浙江海宁人。生卒年不详。永乐中举贤良方正,不就,布衣终身。其所作古体诗能自抒情怀,只是笔力较荏弱。所作律诗,注意运词和声调,故工稳平实,
四卷。南宋袁甫撰。甫字广微,鄞县(今属浙江)人,嘉定七年(1214)进士,官至吏部侍郎兼国子祭酒,谥正肃。此书散见于《永乐大典》中,不见记载,只有朱彝尊《经义考》著录袁甫所撰《中庸详说》二卷,并且称已
一卷。清童德(生卒年不详)撰。此书记其父童华(1818-1889)事迹。童华字惟兖,号薇研。浙江鄞县人。道光十八年(1838)进士,历任太常寺卿、工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吏部右侍郎等官。童氏曾多次奉旨
二卷。《附录》一卷。元扬鲁(1186-1255)撰。鲁字焕然,号紫阳先生。乾州奉天(今陕西乾县)人。金末应试不中。入元为耶律楚材荐,任河南路征收课税所长官兼廉访使。集中称所著有《还山前集》八十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