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法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告五、六人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诬告十人以上者,凌迟处死, 枭首其乡,家属流放边远地区。明代对诬告者,加等治罪。如被诬告当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者,加所诬罪三等。诬人死罪已决者,反坐以死刑。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告五、六人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诬告十人以上者,凌迟处死, 枭首其乡,家属流放边远地区。明代对诬告者,加等治罪。如被诬告当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者,加所诬罪三等。诬人死罪已决者,反坐以死刑。
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郑成功死后,其子郑经继位。“三藩”之乱期间,郑经曾乘势攻占福建等地,向大陆发展势力。“三藩”之乱被平定,郑经只好退回台湾。康熙二十年郑经死,长子郑克ȴ
明代设置的西藏地方军政机构。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明朝政府在西藏设立乌斯藏卫(今西藏)和朵甘卫(今西藏东部)指挥使司以及宣慰司二、元帅府一、招讨司四、万户府十三、千户所四等地方行政机构。各处的官
五代时,后梁末帝朱友贞利用禁军杀兄夺位的事变。乾化二年(公元912年),朱全忠第三子朱友珪杀父自立,称帝洛阳,引起诸弟及朝臣不满。次年,驻守汴京(今河南开封)的朱全忠第四子、均王朱友贞阴谋夺取皇位,遂
战国中期魏将犀首(公孙衍)发起的一次“合纵”活动。周显王四十六年(公元前323年),一说周显王四十五年,魏将犀首发起魏、赵、韩、燕、中山“五国相王”,即互尊为王,以抗秦。
刘备临终前嘱托诸葛亮辅佐后主刘禅治蜀之事。吴、蜀夷陵(今湖北宜昌东)战后,刘备败归白帝城(今四川奉节东)。章武三年(公元223年)二月,刘备病重,诏诸葛亮至白帝城,嘱以后事。时太子刘禅十七岁,刘备托孤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沙俄趁英法联军攻陷天津之机胁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6月13日(咸丰八年五月初三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国驻华公使普提雅廷在天津海光寺签订。共十二条,主要内容为:除
北宋南宋之际河北抗金义军根据地。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金兵南下,五马山(今河北赞皇境)附近农民纷纷结寨抵抗,先后推举赵邦杰、马扩为首领。建炎二年(公元1128年)二月,又以高宗之弟信王赵榛(一说由
清政府为挽救统治危机所采取的欺骗性的政治措施。进入二十世纪后,革命形势蓬勃发展,清政府虽推行“新政”仍无济于事。资产阶级上层的政治代表利用日俄战争中日胜俄败竭力鼓吹立宪,一些有实力的地方督抚为巩固和扩
明初文字狱之一。杭州府学教授徐一夔给朱元璋的贺表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句。“则”与“贼”同音, “生”被读作“僧”,朱元璋认为是骂他当过和尚,做过贼,“光”字则是讽刺他剃过光头,遂将其处
汉初对秦法的减省。秦朝刑罚繁重,极为残酷。“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草菅人命,株连无辜,以致“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刘邦入关,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西汉建立后,萧何又择取秦法中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