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法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告五、六人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诬告十人以上者,凌迟处死, 枭首其乡,家属流放边远地区。明代对诬告者,加等治罪。如被诬告当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者,加所诬罪三等。诬人死罪已决者,反坐以死刑。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告五、六人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诬告十人以上者,凌迟处死, 枭首其乡,家属流放边远地区。明代对诬告者,加等治罪。如被诬告当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者,加所诬罪三等。诬人死罪已决者,反坐以死刑。
清末资产阶级维新运动。变法运动高潮是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的“百日维新”。因是年为农历戊戌年,故称“戊戌变法”,又称“戊戌维新”。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竟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强租港湾,争夺贷款
岳飞因抗金被谋害,引起人们长久怀念与不平。绍兴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孝宗即位,锐意北伐,收复中原。遂起用抗战派官僚张浚等,筹措抗金。七月,下诏追复岳飞、岳云官爵,追谥岳飞为“武穆”, 以官礼改葬
春秋中期鲁国的军制改革。鲁国原有上、下二军,皆属于公室,称“公乘”。鲁襄公十一年(公元前562年), 由执政季武子建议,鲁国设立三军(增设中军),将原属公室的公乘,改由鲁国三家贵族季孙氏、叔孙氏和孟孙
元仁宗延祐年间(公元1314年—1320年)政府在江南地区对田亩的查核与对租税钱粮的理算。当时,江南地主豪强、寺观僧道以及蒙古贵族,采用种种手段,大量隐瞒田产,逃避赋税,严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为此,延
明代宦官机构。在宦官二十四衙门中权势最重。设有提督太监一人,管理皇城内的礼仪、刑名以及大小宦官;掌印太监一人,掌内外章奏及御前勘合;秉笔太监若干人,掌章奏文书,照阁票批朱。英宗以后,皇帝多昏聩无能,长
清末聂士成所部清军。1895—1896年(光绪二十一年二十二年)刘坤一、李鸿章、王文韶及督办军务处商定,在云集直隶、奉天淮军中挑留马步三十营,对旧营制稍加变通,增加工程队、医院等,组建成武毅军,驻防芦
沙俄吞并中国东北的侵略计划。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三世梦想建立一个“俄罗斯——中华帝国”。其子尼古拉二世即位后,加紧了对中国东北的侵略扩张活动。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中日《马关条约》签订后,沙俄联合法、
战国时,楚灭越,越人分散,其进入今福建境内的一支,与原七闽土著相结合,形成闽越。秦击败闽越人、设闽中郡。秦末农民战争中,闽越首领无诸等参加反秦战争,后又佐汉灭楚。汉高祖刘邦封无诸为闽越王,都东冶(今福
官署名。即中书省。唐玄宗开元元年(公元713年)改称紫微省, 开元五年(公元717年)复旧称。参见“中书省”。
从八王之乱到西晋灭亡,中原地区有八十万人南迁。南迁人口,多以宗族或乡里关系相聚而居,保持原籍贯,时称之为“侨人”。东晋朝廷为控制侨人,维护南迁的世族地主利益,遂在侨人居住集中地区设置与侨人籍贯同名的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