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历史事件>粮长制

粮长制

明代为保证政府税收而实行的一项措施。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明政府规定,每纳粮一万石为一粮区,由地方官选任田多的地主为粮长,正副各一人,负责征收该区税粮,每年七月督运到京。凡按时运粮到南京的粮长,明太祖都亲自召见,并量才录用,授以官职。嘉靖时,每区粮长多至十人以上。他们勾结官吏、里长,敲榨勒索,中产之家多遭破产。粮长制一般推行于税额较多的地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边远省区,不设粮长。一条鞭法实行后,赋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粮长制废除。

猜你喜欢

  • 高平之战

    五代时后周击败北汉、契丹联合入侵的一次重要战役。显德元年(公元954年)二月,北汉主刘崇联合辽军,共四万余人,乘后周太祖郭威刚死、世宗柴荣新立之机,南侵潞州(今山西上党)。柴荣力排众议,亲统大军出泽州

  • 秦初租禾

    据《史记·六国年表》记载,周威烈王十八年,即秦简公七年(公元前408年), “初租禾”,即秦国开始按田亩征收租税。

  • 田氏代齐

    春秋末年,齐国田氏代替姜齐政权的事件。春秋初年,陈国的公子完逃到齐国,任工正,称田氏。春秋末年齐景公时,公室剥夺民众生产物的三分之二,只剩下三分之一归民众维持生活;对不少民众施行刖刑,以致国家众多的市

  • 审计院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直隶于总统的财政监督机关。1912年暂设审计处,1914年改审计院。按《审计法》,其职权为:稽核支出、审计决算、检查国库、簿记、官产、国债。法律规定严密,但统治者可以通过特殊方式借

  • 李自成起义

    明末农民大起义。李自成(公元1606年—1645年)原名鸿基,陕西米脂县李继迁寨人。出身农民家庭,少年时在地主家当牧童,二十一岁时,在银川驿当驿卒,后失业,无以为生,又为高利贷所迫,偕其侄李过逃甘肃,

  • 楚(钟相)

    南宋钟相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所建政权。参见“钟相、杨么起义”。

  • 专诸刺王僚

    春秋末年,吴王夷末之子僚继立为王,其堂兄公子光阴谋召纳贤士,欲杀王僚自立。时伍子胥逃亡至吴,窥知公子光之意,乃求得吴国勇士专诸推荐于光。吴王僚十二年(公元前515年),光设宴请僚,专诸藏匕首于食鱼腹中

  • 司马迁作《史记》

    汉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人司马迁,少年受父亲司马谈影响,诵读古文,拜师求学。二十岁开始漫游吴、越、梁、楚、齐、鲁、巴、蜀、燕赵等地,考察名胜古迹, 山川物产、风土民情,访求先人轶事掌故。元封三年(公

  • 庚戌广州新军之役

    见“广州新军起义”。

  • 转运司

    官署名。唐代始置水陆发运使,管理洛阳、长安(今陕西西安)间粮米转运事务。后设江淮转运使,掌东南诸道粮米、盐、铁、钱币转运事宜。后又有诸道转运使,总掌全国粮米财货转运及出纳,往往由宰相或盐铁使等官兼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