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长制
明代为保证政府税收而实行的一项措施。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明政府规定,每纳粮一万石为一粮区,由地方官选任田多的地主为粮长,正副各一人,负责征收该区税粮,每年七月督运到京。凡按时运粮到南京的粮长,明太祖都亲自召见,并量才录用,授以官职。嘉靖时,每区粮长多至十人以上。他们勾结官吏、里长,敲榨勒索,中产之家多遭破产。粮长制一般推行于税额较多的地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边远省区,不设粮长。一条鞭法实行后,赋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粮长制废除。
明代为保证政府税收而实行的一项措施。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明政府规定,每纳粮一万石为一粮区,由地方官选任田多的地主为粮长,正副各一人,负责征收该区税粮,每年七月督运到京。凡按时运粮到南京的粮长,明太祖都亲自召见,并量才录用,授以官职。嘉靖时,每区粮长多至十人以上。他们勾结官吏、里长,敲榨勒索,中产之家多遭破产。粮长制一般推行于税额较多的地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边远省区,不设粮长。一条鞭法实行后,赋役征收由地方官吏直接办理,粮长制废除。
太平天国起义前湘桂边界的农民起义。首领雷再浩,湖南新宁黄背峒人,瑶族,青莲教首领。1847年10月(道光二十七年九月)雷再浩因不堪忍受封建剥削和压迫,在黄背峒聚众起义,后至广西全州、梅溪口等地,与李世
清末甘肃提督董福祥所部清军,多甘肃籍, 故名。董福祥,甘肃固原(今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1862年(同治元年)陕甘回民起义时,率众起义于安化。1867年(同治六年)为陕甘总督左宗棠部刘松山所败,随即投
宋金间一次重要战役。绍兴九年(公元1139年)宋金和议成立后,次年五月金即背盟,命完颜宗弼(兀术)率军四路攻宋,岳飞率师挺进河南。闰六月,岳部攻占颍昌府(今河南许昌东)等地。七月,郾城(河南今县)战后
辽最高统治集团内部的争权斗争。辽道宗时,知北院枢密使事耶律乙辛以平定重元之乱有功得宠,总握军政大权,野心膨胀。遂与北府宰相汉人张孝杰、北面林牙耶律燕哥、宿卫殿前副点检肖十三等结为奸党,打击排挤平乱有功
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俄、德、美、法、英、日、意、奥八国组成的侵略联军。按照外交惯例,驻外使馆由驻在国负责安全,派驻国无权调兵自卫。戊戌变法失败后,列强借口驻扎南苑的董福祥部甘军曾与之发生冲突,
又称三京之复。宋理宗时出兵收复东京开封府(今河南开封)、西京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的一次军事行动。端平元年(公元1234年)金朝灭亡,南宋朝臣赵范、赵葵、全子才等建策守河、据关
五代时后唐曾选诸军骁勇者为亲军,分置四指挥,号从马直。后周始设殿前诸班,选武艺超绝者为之,有散员、散指挥使、内殿前直、散都头、铁骑、控鹤等班号。殿前诸班系皇帝亲兵,与侍卫马军、步军平列。其长官为殿前都
简称《烟台条约》或《芝罘条约》,又称《滇案条约》或《中英会议条款》。英国借口马嘉理事件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76年9月13日(光绪二年七月二十六日)由清政府代表李鸿章与英国公使威妥玛签于烟台
清末洋务派与顽固派的争论之一。1862年(同治元年)议政王、首席军机大臣恭亲王奕诉等奏准设立同文馆,学习外国语言文字,相当于小学程度。1866年(同治五年)奕訢等奏请在同文馆增设天文算学馆,延聘洋人为
西周王朝驻屯在成周(今河南洛阳)附近地区的军队。铜器铭文中,师亦作自,见于《舀壶》和《竞卣》。又称“殷八自”,见于《禹鼎》。成周八师与屯驻在西土的西六师(参见“西六师”)构成西周王朝的两支基本武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