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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维喜事件

1839年7月7日(道光十九年五月廿七日),一批英国水手在九龙尖沙嘴行凶,殴打当地中国居民,打伤妇女儿童多人,农民林维喜伤重身亡。清朝钦差大臣林则徐严令英国代表查理·义律交出凶手抵罪。义律拒交凶手,无视中国司法主权,在一艘英国轮船上自行开庭“审判”,仅对凶手处以三至六个月监禁和六十至八十元罚金,并欲以一千五百银元贿买死者家属了事。8月15日(七月七日)林则徐下令停止供应英船柴米食物,并布告澳门人民在三日内撤回被英商雇佣的中国职员和工役,驱逐英船出澳门,对英国侵略者进行了坚决斗争,捍卫了国家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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