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限田
宋徽宗政和时的“限田”事件。乾兴限田失败后,土地兼并和隐田逃役的现象更加严重,而宋朝限田政策也发生了重大改变。徽宗颁发《政和令格》规定:品官之家在规定的占田限额之内,可免差役。又规定,一品限占百顷,二品九十顷,等而下之,八品限占二十顷,九品限占十顷。限外之田承担科差“悉同编户”。不仅放宽了品官占田限额,且限外之田不再没收充公或赏告者,而仅是“悉同编户”承担差役。此后,南宋高宗、孝宗、理宗时的多次限田,占田限额虽然屡有变化,但均恪守《政和令格》中“限外充役”之原则。
宋徽宗政和时的“限田”事件。乾兴限田失败后,土地兼并和隐田逃役的现象更加严重,而宋朝限田政策也发生了重大改变。徽宗颁发《政和令格》规定:品官之家在规定的占田限额之内,可免差役。又规定,一品限占百顷,二品九十顷,等而下之,八品限占二十顷,九品限占十顷。限外之田承担科差“悉同编户”。不仅放宽了品官占田限额,且限外之田不再没收充公或赏告者,而仅是“悉同编户”承担差役。此后,南宋高宗、孝宗、理宗时的多次限田,占田限额虽然屡有变化,但均恪守《政和令格》中“限外充役”之原则。
明初在奴儿干都司修建的寺碑。永乐年间,太监亦失哈在巡视奴儿干都司地方时,在治所特林修建了永宁寺。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在寺旁立了石碑。上刻《敕修奴儿干永宁寺记》。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明
汉武帝时主父偃建议进一步削弱诸侯王势力的措施。西汉前期同姓诸侯王的势力过大,威胁京师。经过文帝和景帝时期对诸侯王的反复斗争,诸侯王的势力有所削弱。吴楚七国之乱平定后,景帝规定诸侯王只衣食租税,不再治国
战国时,吴起任楚悼王令尹时所进行的政治改革。这次变法强调明法审令。针对当时楚国大臣权势威重、封君太多的弊端,裁减百官俸禄,减少不急需的闲冗官员; “废公族疏远者”,使封君的子孙三世而收其爵位俸禄,并强
1856年10月8日(咸丰六年九月十日)中国商船“亚罗”号,因窝藏海盗,在广州黄埔港停泊时受到清广东水师的搜查,所藏海盗和有嫌疑的水手共十二人被拘捕。“亚罗”号为便于走私,雇用一名英国人任船长,并曾向
宋夏官方主持的互市场所与交易行为。宋真宗咸平五年(公元1002年),李继迁在灵、夏二州蕃族屯聚的赤沙川(今宁夏盐池西北)、橐驼口(今陕西神木西北),分别置“会”(定期市场)与宋朝边疆“熟户”贸易。景德
皇帝在殿廷上亲自主持的对会试录取的贡士的考试,亦称廷试。其制初始于唐代武则天之时。天授元年(公元690年)二月,武则天亲策贡士于洛城殿,为殿试之始。但唐代并无形成定制。殿试后将进士分为五甲之制始于宋太
清末资产阶级立宪派为要求清政府早日实行宪政而发起的政治运动,又称立宪运动。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为维护和巩固统治,欺骗人民抵制革命,开始玩弄“预备立宪”骗局。立宪派对清政府宣布立宪拍手叫好,
商纣王统治时期,由于统治阶级的腐朽和内部倾轧,使得商朝的统治摇摇欲坠。纣王诸父比干、箕子因为屡次劝谏纣而被杀或被囚。微子(纣长兄)也曾数谏纣王,不被采纳,遂出亡。及周武王克商,微子亲到武王军前向周乞降
雍正(公元1723年——1735年)年间青海地区的叛乱。十七世纪移住青海的厄鲁特蒙古和硕特部,在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被噶尔丹征服。清军战败噶尔丹后,和硕特部酋长达什巴图尔降清,被封为亲王。达什
袁世觊为建立个人独裁统治而制订的文件,又称《民三约法》,俗称《袁记约法》。袁世凯在镇压了“二次革命”之后,解散国会,撕毁《临时约法》,召集御用的约法会议,炮制出为实现其个人独裁统治的《中华民国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