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生卒】:1033—1081【介绍】:宋明州鄞县人,字公达。俞伟从子。仁宗嘉祐四年进士。神宗熙宁中为都水丞,提举沿汴淤泥溉田,为上腴者八万顷。迁成都路转运使,上十策御戎。加集贤殿修撰。提举市易,岁登课
【生卒】:1434—1509【介绍】:明浙江归安人,字孟介。成化二年进士。任刑部主事,历贵州按察使、布政使。官至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以好面折人过,动与物忤,被劾致仕。
【介绍】:宋丹州宜川人。钦宗靖康间官迪功郎。刘豫伪齐国立,隐处村落间,不复仕进。刘豫闻其名,强招之,终不受命。高宗绍兴十年改官检登闻鼓院。
【介绍】:宋嘉兴府崇德人,字子安。宁宗嘉定初举进士。志欲尽读天下书,手抄口诵,至忘寝食。乡之登仕者多出其门。以不欺、不贪为座右铭。
【介绍】:明应天府江宁人。洪武时,年十六,父为滁州知州,坐罪论死,叩阍请代。帝宥父死,谪戍边,复请就死以赎父戍,竟得免。寻授兵科给事中。
【介绍】:春秋时齐国人。灵公时大夫。晋平公伐齐,齐师败。灵公将逃邮棠。与太子光同谏止之,谓晋军无久战取地之意,将还。后晋军果退。
【介绍】:宋潭州攸县人。哲宗元祐间领乡荐。徽宗崇宁初为太学博士,以议论不合,出任湖南提举常平。大观中上疏言时政,力诋权奸误国。年五十致仕,隐居司空山。有《瑞麟集》。
【生卒】:?-905蔚州(治今山西灵丘)人。世为州牙将。初与康君立等拥李克用起兵,计策常被采用。历为岚州刺史、容管观察经略使、检校太傅等职。多智略,善揣人意,常曲意讽谏,最为克用亲信。中外将吏及朝廷邻
【介绍】:宋河南人,字中济。范雍孙。以荫为签书并州判官。神宗时授户部判官,为湖南转运副使,建言梅山蛮恃险为边患,宜拓取之。后章惇开五溪,议由此起。哲宗元祐间,权户部侍郎,删酒户苛禁及奴婢告主给赏法。寻
【生卒】:835—899【介绍】:唐僧。凤翔麟游人,俗姓淡。少从兄祐律师受业,该通经论。后归禅宗,历参翠微无学、临济义玄,终嗣夹山善会。常居澧州乐普山,世称乐普和尚。喜作诗偈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