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曾敭
【生卒】:1852—1920
【介绍】:
清直隶南皮人,字小帆。同治七年进士。授编修。历湖南、广东两省知府。除福建盐法道,整顿盐政有成效。光绪三十一年,任浙江巡抚。三十三年,反对试行沈家本所订《诉讼法》,谓“中国礼教功用远在法律上”,且“治乱国用重典,犹惧不胜,骤改从轻,何以为治?”同年,遣兵捕革命党人秋瑾,处之死地,激起舆论反对。调江苏,又调山西,称疾而归。
【生卒】:1852—1920
【介绍】:
清直隶南皮人,字小帆。同治七年进士。授编修。历湖南、广东两省知府。除福建盐法道,整顿盐政有成效。光绪三十一年,任浙江巡抚。三十三年,反对试行沈家本所订《诉讼法》,谓“中国礼教功用远在法律上”,且“治乱国用重典,犹惧不胜,骤改从轻,何以为治?”同年,遣兵捕革命党人秋瑾,处之死地,激起舆论反对。调江苏,又调山西,称疾而归。
【介绍】:明人。永乐初尝任宿迁知县。田赋均,狱讼平,民人安居乐业。
【介绍】:宋眉州眉山人,字养正。潜研儒经。有《子家子》。
代(郡治今山西大同)人。以旧功为秦州刺史。刑重滥杀,激起民变。孝文帝令于州治斩洛侯,以安抚百姓。(六,,参见《北史》)【介绍】:北魏代人。为秦州刺史,贪酷残忍。尝生拔罪人舌,磔其手足,命将绝,始斩其首
【介绍】:五代时潞州长子人。韩保贞弟。仕后蜀。积官至翰林学士。博洽无所不窥,尤详于名物之学。孟昶命其取《唐本草》参校增注为图经,谓之《蜀本草》,昶为之序,已佚。
【生卒】:1475—1542【介绍】:明陕西华州人,字希节,号渭川。东思忠第三子。弘治十一年举人。正德六年授池州同知,历南京户部郎中,九江南昌知府。在南昌,值岁饥,出粟赈饥,惠及旁郡饥民。官至长芦盐运
【生卒】:1072——1138字子发,荆门军(今湖北荆门)人。政和进士,历仕州县以清廉称。参知政事赵鼎荐为祠部员外郎兼川陕荆襄都督府详议官,陈荆、襄战略地位极为重要。累迁翰林学士。他学识渊博,以程颐《
南朝宋、齐时人,祖籍临海(今属浙江)。初为宋孝武帝小吏,累迁至殿中侍御史。齐武帝时,授中书通事舍人,深被亲倖。每年收受各地贿赂达数百万,家造大宅,修山造池。明帝、东昏侯时历尚书右丞、少府卿卒。(,参见
【生卒】:1641—1712【介绍】:清山西泽州人,初名敬,字子端,一字说巖,号午亭。顺治十五年进士。康熙间累官吏部侍郎,兼管户部钱法,疏请钱币改重为轻,以杜私铸之风。历充三朝《圣训》、《一统志》、《
【生卒】:527-598沛国(今江苏沛县)人。历仕梁、后梁、北周。入隋,位仪同三司,留心经史,精於《两汉书》,时人称为“汉圣”。整日浸悦经史,欲访人被误引归,入门不知已还家。有文集行于当时。(,参见《
字公受,建安(今福建建瓯)人。第进士。累迁殿中丞、提举淮南茶场。知遂州,颇有治绩,太宗手书褒奖。迁侍御史,徙提点荆湖南路刑狱,改淮南转运副使,授兵部郎中,为龙图阁待制判大理寺。后官至工部侍郎。分司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