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刀
黎族男子防身武器。大多为短刃长柄,刀刃锋利,皆以细斑藤织花缠束刀柄,柄端插白角片尺许如鹞尾,以为饰,出门常带在腰间。
黎族男子防身武器。大多为短刃长柄,刀刃锋利,皆以细斑藤织花缠束刀柄,柄端插白角片尺许如鹞尾,以为饰,出门常带在腰间。
彝语音译。旧时四川凉山彝族佩带的“护身符”,通常用熊指甲、虎须、陨石等制成。在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凡参加※冤家械斗或其他战斗时,有少数人除带武器、粮饷外,还佩带此物,认为可刀枪不入。
古百越地名。汉置县,三国至南朝齐因之。治所在今广西柳江县。汉属郁林郡,晋、南朝宋齐属桂林郡。今为壮族聚居区。
即西州回鹘。因其地属唐北庭地故名。参见“西州回鹘”(703页)。
见“恨克卫”(1726页)。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独石口外,东至克什克腾旗界,西邻察哈尔镶白旗
西藏地名。即今羊卓地区元明代译称。地在今后藏羊卓雍湖畔,今属浪卡子县境。元为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明时称乌思藏俺不罗寨。洪武十八年(1385),设行都指挥使司,委都指挥佥事司其事。
古地名。在今甘肃天水县东、清水县南。春秋战国时为绵诸戎所居。秦向西扩张,降其众,设道以统治之。东汉省,魏改为县。
?—1748清代傈僳族抗清首领。云南泸水秤戛寨人。乾隆十一年(1746), ※弄更扒等傈僳族抗清斗争被镇压后,清政府将原属傈僳族的土地强行划给土司所有,并恣意凌虐,激起人民反抗。十三年(1748),因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
见“呼伦贝尔”(13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