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民
见“鸠僚”(1103页)。
见“鸠僚”(1103页)。
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阿伦”(1192页)。
899—947五代后唐后晋时期楚王。字宝规。许州鄢陵(今河南鄢陵)人,一作扶沟(今河南扶沟)人。楚王※马殷第四子。好学善诗。初为镇南节度使,驻戍朗州。后唐长兴三年(932),异母兄※马希声卒,被六军使
见“土鲁番”(68页)。
见“阔列坚”(2274页)。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石汗那国艳城(位于今兴都库什山麓)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下辖双靡州。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即“王嵯巅”(211页)。
见“秃发乌孤”(1084页)。
见“忠贞可汗”(1414页)。
官名。唐代始置,称军事招讨使,掌招抚讨伐事务,兵罢即废。五代设有行营南面招讨使、北面招讨使、都招讨使等。宋代多以文武大臣兼任,不常设置。辽、金沿边诸路常设有招讨司,以边区部族兵长官充任招讨使。元代多置
见“保惠城”(16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