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侯
骆越人首领。参见“骆越”(1782页)。
骆越人首领。参见“骆越”(1782页)。
女真族在氏族社会未期形成的军事组织,后为女真社会军事、行政、生产合一的社会基层单位。一作明安穆昆。女真语“猛安”,意为千夫长;“谋克”,意为百夫长。习称猛安为千户,谋克为百户。女真族在由氏族制度向国家
清代后藏僧官。又作敦珠策忍。藏族。初任扎什伦布寺之业尔仓巴。道光五年(1825),因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人管理不周。七世班禅丹白尼玛向清政府奏准赏其四品顶带,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
僜语音译,意为“世代居住于此地的主人”。※僜人先民之一。自称是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最早的居民,故称。后与从西部迁来的※义都人及从东部布绒山区(缅甸北部)迁来的一支古老居民相融合,发展成为僜人达让支系。至
元朝大臣。唐兀人。乞台普济子。初事晋王甘麻剌,以谨敏称。大德四年(1300),转事海山于潜邸。十一年(1307),武宗即位,授资德大夫、翰林学士承旨。十月,进荣禄大夫,遥授平章政事,行大宗正府也可札鲁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曾与松潘地方其他长官司一道遣使入朝贡马,赐以钞、币和袭衣等。洪熙元年(1425),其族人阿兀等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克鲁伦河曲处。东至库里叶山接本部右翼中左旗界,西至色尔克山梁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南至库得根额里雅接本部中末旗界,北至巴颜乌兰山接本部中右后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
1874—1942近代蒙古王公。光绪二十三年(1897) 3月,袭札萨克辅国公爵位。二十四年,向清政府献银两。二十八年(1902),任哲里木盟副盟长。三十一年(1905),升盟长兼兵备。三十二年封镇国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又作秃剌思。居地在巴儿忽津隘,与巴儿忽、火里等部相毗邻。成吉思汗二年(1207),为术赤招降。
清代四川邛部土官。彝族。其先人历宋、元、明三代均为邛部(今四川凉山州越西县)土官。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一作四十三年),邛部长官司长官岭安盘投诚,改授邛部宣抚司宣抚使,颁给印信、号纸。五十二年(1
?—1658明末大臣、文史家、诗人。字静之,山东掖县人。回族。出身于官宦世家。明天启五年(1625)进士。任河南夏邑县知县,授吏部主事、迁太常寺卿,因得罪中贵,贬归故里。以地方变乱,莱州被围,倡守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