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
门巴语音译,意为“鬼”。旧时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被视为“鬼人”的社会阶层。在墨脱宗(相当内地县)约占门巴族人口的百分之五。经济上与普通农奴无过大差别,可以领种差地,有独立经济。社会地位最为低下,被诬称为“下等骨头”、“鬼的后代”。身份依血统世代相承,永不改变。备受贵族歧视压迫,宗本(相当内地县官)外出派背人乌拉,多役使他们承担。民间流传鬼人带来不幸的说法,故普通农奴忌与他们接近,不与其相邻而居,更不与之通婚。实为农奴阶级中的“贱民”。民主改革后,对所谓“鬼人”的歧视已基本绝迹。
门巴语音译,意为“鬼”。旧时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被视为“鬼人”的社会阶层。在墨脱宗(相当内地县)约占门巴族人口的百分之五。经济上与普通农奴无过大差别,可以领种差地,有独立经济。社会地位最为低下,被诬称为“下等骨头”、“鬼的后代”。身份依血统世代相承,永不改变。备受贵族歧视压迫,宗本(相当内地县官)外出派背人乌拉,多役使他们承担。民间流传鬼人带来不幸的说法,故普通农奴忌与他们接近,不与其相邻而居,更不与之通婚。实为农奴阶级中的“贱民”。民主改革后,对所谓“鬼人”的歧视已基本绝迹。
科举时代经皇帝恩准于正科以外另行考试得以中式者的录取公告。宋、金皆有此制。此种考试因在正科之外,又称“恩科”。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勒令,凡5次参加御试进士考试不录者,可向皇帝奏名考试,以文章高下
见“纳禄博图伯克”(1274页)。
赫哲族民间※依玛坎说唱文学中唱的曲调。参见“依玛坎”(1461页)。
1197—1228蒙古国大将。又译孛罗、兀鲁。札刺儿氏。※木华黎国王子。通数种语言,善骑射。元太祖十八年(1223),父死,嗣国王位,继掌经略中原事。在西域朝觐成吉思汗,受命讨西夏。十九年,破银川而还
见“哈兰城卫”(1639页)。
晋元康八年(298),在陕西马兰羌、卢水胡起义的影响下,汶山郡兴乐县(四川松潘北)黄石羌、北地卢水胡人成豚坚、安角、成明石等,因与广柔(四川汶山西南)、平康(松潘西南)、文降(汶江)、紫利羌有仇,遂与
1235—1320元朝文臣。字伯强。契丹族。东平(今山东东平)人。为辽东丹王※耶律倍之十世孙。以祖父曾官东平,为籍。早年受业集贤大学士、国子祭酒许衡,研习性理之学。至元八年(1271),为斋长,助衡教
即“流求”(1942页)。
见“慕容德”(2440页)。
贵州古地考证。1篇。清莫与俦(1762—1841,字犹人,贵州独山人,布依族)撰。内容详考汉且兰县的建置沿革及今地(在布依族地区)。为研究贵州古地及布依族先民社会历史的参考资料。有《贞定先生遗集》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