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
①清世祖福临年号。1644—1661年,凡18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世祖福临(2411页)。
①清世祖福临年号。1644—1661年,凡18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世祖福临(2411页)。
①蒙古史书。全名《崇高至上转轮圣王十善福白史》,汉译名作《杂噶拉斡尔第汗所编之经卷源流》(杂噶拉斡尔第汗指忽必烈汗)。明代蒙古※切尽黄台吉据忽必烈时代之《白史》及畏兀儿人必兰纳识里卫征国师旧作,加以校
故枹罕侯邑。汉置,属天水郡。因迁罕幵之羌居此而得名。东汉废。晋太康四年至永嘉末(283—313),慕容吐谷浑自燕历阴山(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西驰,创居于此。故治所在今甘肃省天水县南。
书名。胤祯撰。书中收录康熙五十七年(1718)皇子胤祯(允禵)奉命西征之27件奏议。原稿为满文,选自《抚远大将军奏疏》。后被译为汉文。以译者文笔不佳,文意多有倒置。因奏议详细纪录了出征前的准备、行军日
清阿尔泰乌梁海札萨克旗。乾隆二十七年(1762)置。辖1佐领。隶左翼。原辖阿嘎、堆依2苏木。旗众操图瓦语。从事狩猎。多信奉萨满教。驻牧阿尔泰乌梁海。其地今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清代挑选八旗女子以配※宗室之人的制度。原制:3年挑选1次,满洲、蒙古中护军、领催以上,汉军中笔帖式、骁骑校以上之女,年及13者皆与选;驻防和外任官员应选之女,令于限期内送京;皇后、妃嫔之妹及侄女,另行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地区以所收租银购买粮米而充军需的土地。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土默特旗内拨出归化、萨拉齐、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五厅土地1590余顷出租,每年征收租银3500两,将所征租银交绥远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边都寺。在青海循化县。据传此寺建于元代以前,初为一小经堂。元初,萨迦人阿什旦率族迁循化,其后人成为该寺支持者。明建文四年(1402),由宗喀巴弟子喜饶坚赞建成,属格鲁派。后将该寺献于
见“兀者托温千户所”(112页)。
见“门款”(13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奥江河千户所、阿实河所。永乐五年(1407)正月,女真野人土成哈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与喜乐温河等12卫及得的河千户所同时建立。《明会典》、《明史》不载该所,但有鱼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