雒越
见“骆越”(1782页)。
见“骆越”(1782页)。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
见“赫哲族”(2422页)。
傈僳语音译,即“牧羊调”。傈僳族民间叙事长诗。世代口头相传,为傈僳族口头诗歌中流传很广的优秀作品之一。叙述旧社会男女青年翻山越岭,寻找牧场;在风霜雨雪里牧羊、剪羊毛、纺羊毛、织毯的劳动生活。以真切动人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名。永乐四年(1406,一说元年)置。隶属叠溪千户所,设流官、吏目各1员。辖地在今四川茂汶羌族自治县境。长官由当地望族郁氏出任。郁氏,洪武十五年(1382)归附明廷,被命为长官司长官。
?—1738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章佳氏。初由笔帖式补起居注主事。康熙十九年(1680),迁内阁侍读。二十七年(1688),授翰林院侍讲,充日讲起居注官。三十四年(1695),迁国子监祭酒。雍正元年
官名。小旗为明代卫所军中小武官,在※总旗之下。明清在甘肃、青海等少数民族地区,授予归附的当地头目任此官,令其守护疆土,抚绥土民,听从征调,准世袭。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伊克昭盟北部。明初为东胜卫西界。陕西榆林卫河套地,后入蒙古。清分别为鄂尔多斯左翼中旗及右翼前末旗牧地。光绪三十一年(1906)以其地巳垦,置厅,寄治萨拉齐厅包头镇。1912年改县
1634—1695清朝将领。又作郎谈。满洲正白旗人。瓜尔佳氏,内大臣武拜之子。年14任三等侍卫。顺治六年(1649),迁二等侍卫。大同总兵姜挐叛,奏命随端重郡王博洛讨之,以功进一等侍卫。八年(1651
见“乃东”(37页)。
清末伊斯兰教写经家、阿拉伯文书法家。天津人。回族。生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精通《古兰经》及阿拉伯文、波斯文、与当时著名写经家※万景和交深,切磋书法,并常为天津各寺书丹匾额。尤善攒棉为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