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328战国时中山国国君。白狄鲜虞人,姬姓。中山桓公复国,摆脱魏国统治,中山国日趋强盛,列于诸侯。桓公卒,继国君位,与西邻赵国冲突加剧。约于周显王三十七年(前332),趁齐、魏伐赵之机,引槐水围赵
见“八儿思阔”(26页)。
藏语音译。意为“护身佛盒”。藏族传统饰物。流行于西藏、四川、云南、青海、甘肃等地。一般为银、铜制,亦有金制的。大小不等,形状各异,有圭、方、圆或壶形,贵重者镶以珠宝,盒的两端有钩,以带系挂于颈部,垂於
?—1748清朝将领。四川西昌人。回族。由行伍出师西藏,累功至署守备参营将事。乾隆十二年(1747),随川陕总督张广泗等出征金川,设伏攻克色底碉。次年又随任举再征,连克牛厂、乌撒山、石碉木城,色尔力石
明代蒙古太师、丞相的通称。蒙古语音译,意为“有权者”(复数)。指非成吉思汗家族的领主,即※赛特。拥有领地和属民,为※爱马克和※鄂托克的首领,并担任太师、丞相、宰桑等职务,故称为有权者。蒙古族当时实行氏
书名。又名《吉林统志》。清萨英额(满洲正黄族人,字吉夫)撰。10卷。成书于道光七年(1827,一作六年)。作者道光年间在吉林将军衙门任职,受将军富俊之委撰。其在自序中言:“天下府州县莫不有志,盛京有通
1639—1702清朝大臣。汉军正白旗人。石廷柱第四子。顺治十四年(1657),由佐领兼礼部郎中。康熙元年(1662),授山东按察使。六年(1667),授浙江盐运使。十二年(1673),迁湖广下荆南道
甘肃北蒙古族婚俗。蒙古族婚嫁礼仪隆重,程序繁多,各地形成不同的民族风格和地方色彩。肃北蒙古族定亲送彩礼后,男方照例要举行一次证婚宴,请歌手、祝词师、女方父母、兄弟、姊妹、主婚人等客人赴宴。一席12人,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
?—177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噶达默特。乌什人。初为拜城阿奇木伯克,隶准噶尔。乾隆二十一年(1756),因惧布拉呢敦、霍集占加害,赴伊犁投清军。次年,从定边将军成衮札布征阿睦尔撒纳。寻又以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