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大龙潭新石器晚期文化遗址
壮族地区原始文化遗迹。位于广西隆安县城东南约17公里的大龙潭酒厂南面,西靠小石山,东临右江,南为一片畲地。1965年发现,1978年发掘。遗址为正方形,自西向东倾斜,面积约5000平方米,在厚约6米的文化层中,出土三组六把石铲及一些残铲片和石片。石铲放置的位置很有秩序,几把并排在一起,刃部朝天。只有一把巨型石铲横卧在探沟南头石壁下。皆没有使用过的痕迹。学者推测为刚制作完毕就堆放起来的石铲作坊。为研究壮族先民原始社会的重要考古资料。
壮族地区原始文化遗迹。位于广西隆安县城东南约17公里的大龙潭酒厂南面,西靠小石山,东临右江,南为一片畲地。1965年发现,1978年发掘。遗址为正方形,自西向东倾斜,面积约5000平方米,在厚约6米的文化层中,出土三组六把石铲及一些残铲片和石片。石铲放置的位置很有秩序,几把并排在一起,刃部朝天。只有一把巨型石铲横卧在探沟南头石壁下。皆没有使用过的痕迹。学者推测为刚制作完毕就堆放起来的石铲作坊。为研究壮族先民原始社会的重要考古资料。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人口有574856人(1990),主要聚居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碧江、福贡、贡山、泸水、兰坪县,其余散居于丽江、迪庆、德宏、保山、大理、楚雄及四川省的盐源、盐边、西昌等地,与纳西、
?—485宕昌羌国王。※梁弥治之子。父卒,袭位,遣司马利柱奉表贡方物于北魏。杨文度叛魏,围武都(今甘肃武都东南),遣其二兄率众救之,破文度。魏文帝时,遣子桥表贡朱砂、雌黄、白石胆各百斤,后岁以为常,朝
明代藏区卫所名。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置。属河州卫。治所在故元必里万户府,今青海贵德境。初,命故元万户朵儿只星吉为世袭千户。六年(1373)八月,又以故元蒙古世袭万户阿卜束等15人为其千户所千、百
①见“拓跋什翼犍”(1362页)。②见“元宏”(226页)。
鄂伦春族旧时住屋的一种。鄂伦春语音译。俗称“土窑子”。流行于今小兴安岭地区。毕拉尔路鄂伦春人解放前冬季多住这种房。其构造是:在地上挖一长方形、一人多深的坑,上以圆木搭盖,铺以蒿草,培土踩实。坑内有冷铺
书名。郭基南等汉译。21万字。1988年民族出版社出版。是书收录满文土尔扈特档和月折档145件。始自乾隆三十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止于乾隆四十年十月二十四日。内容主要包括土尔扈特东返,清朝政府对土尔扈特部
见“乾陀罗”(1982页)。
鄂伦春语音译, “楚伦”意为“尖”,“安嘎”意为“房子”。是毕拉尔路鄂伦春人对“仙人柱”的称呼。详见“仙人柱”(571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北部。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仪时,将其列入全国可按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遣使入朝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工程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