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玛
见“奥里米”(2252页)。
见“奥里米”(2252页)。
1762—1837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二十三任堪布。藏族。生于博拉之加尕尔塘滩。7岁随芒埃比丘楚称嘉措学藏文和诵习经文。11岁从色拉洛桑却培出家。16岁从索南智华受沙弥戒。同年被确认为桑杰多吉之转世,于
见“合里直”(834页)。
见于《蒙古青史》,即“撒尔塔”(2491页)。
1878—1888清代内蒙古最大活佛章嘉呼图克图五世(一作六世)。又译作罗藏也摄丹丕嘉磋、业希丹毕嘉索等。加佛教传说的13位先世,亦作第十八世。一说土族,一说藏族。生于西宁附近之多隆基(一作多尔古)地
唐朝纳抚※奚族所置州名。据《新唐书》载,李渊建唐不久,曾置※饶乐都督府以安顿奚部附唐部落。武德五年(622),又析饶乐府奚部落民新置鲜州,初治于营州(今辽宁省朝阳)界内,隶营州都督府。成为唐建奚九部之
即“望建河”(2096页)。
见“哈剌哈孙”(1640页)。
官名。府推官为知府行政助理之一,分掌刑名、计典。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推官,以当地土酋、头目为之。秩正七品,给铜印、冠带、敕书,准予世袭。协助知府守护疆土,抚慰土民,进贡纳赋。如遇知府缺员,
西夏文契约。1页19行,页面48.5×22厘米。行款与汉文契约相近。正文11行。记西夏天盛庚寅二十二年(1170)党项族寡妇耶和氏宝导卖地22亩,值骆驼四匹。旁人不得过问,本人不能反悔,若反悔当依法受
清代湖南永顺土官。字公瞻。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宏海子。康熙五十一年(1712),承袭宣慰使。雍正六年(1728),纳土辞职,请归江西祖籍。降旨嘉奖,授参将衔,并世袭拖沙喇哈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