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喜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围猎”之意。演变为军士名。凡从事佃渔射猎之民被征入伍为兵者,称阿里喜,意为“士兵之副从”。级别低于正军(甲军)。多由正军子弟充当。每正军1人可携带副从1至2人。也随正军一起征讨或驻防,任杂役,亦称“阿里喜随色人”或“贴军”,可能是围猎以供军需,类似后勤兵。代正军披甲时称“擐甲阿里喜”。月给钱、米、绢、绵等例物。待遇上低于正军。如驻防河南、陕西、山东的士兵年老退役时,正军赏银15两、绢11疋。阿里喜则赏银8两、绢5疋。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围猎”之意。演变为军士名。凡从事佃渔射猎之民被征入伍为兵者,称阿里喜,意为“士兵之副从”。级别低于正军(甲军)。多由正军子弟充当。每正军1人可携带副从1至2人。也随正军一起征讨或驻防,任杂役,亦称“阿里喜随色人”或“贴军”,可能是围猎以供军需,类似后勤兵。代正军披甲时称“擐甲阿里喜”。月给钱、米、绢、绵等例物。待遇上低于正军。如驻防河南、陕西、山东的士兵年老退役时,正军赏银15两、绢11疋。阿里喜则赏银8两、绢5疋。
唐代回纥汗国特勤。唐武宗会昌二年(842),以国亡,偕兄嗢没斯、阿历支率众2千余人至振武(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北)投奔唐军,受册封为昌化郡公、冠军大将军、左威卫大将军,赐姓名李思义(一作思惠)。部众被
见“阿帕克和卓墓”(1245页)。
唐代以前室韦五部之一。北齐时(一说隋代)室韦分为五部,是为其一。因地处南室韦北而得名。内又分为九部落(后人有以《太平寰宇记》载的九部落名当之,不确)。《北史》等称其“绕吐纥山而居”,史界对吐纥山的比定
清代诗人。字肇珊,号燕南。福建闽县(今闽侯县,属福州市)人。回族。道光十一年(1831)举人。曾官芜湖,后应观察杨雪椒聘往湖南为其幕僚。遨游于洞庭、衡岳之间。工诗,作品古朴清新。著有《湖南吟草》1卷。
见“哈剌千户所”(1642页)。
见“乌墩”(331页)。
西夏佛塔。地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东北韦州城东南隅康济寺内。西夏时期建,为八角密檐式砖塔,共13层,高42.76米。原塔9级,明嘉靖六年(1527)增筑4级。经明、清两代多次重修。1985年,宁夏文
见“拽剌”(1620页)。
《魏书》等氐族部落首领的称呼。据《魏书·氐传》所载,氐族诸部“秦汉以来,世居岐、陇以南,汉川以西,自立豪帅”,管辖部落事务,各不相属。魏晋后,多受各王朝官爵,或自封官号,此称渐废。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