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乞失帖木儿
?—1256
蒙古国官员。别失八里(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畏兀儿人,一说哈密里(今新疆哈密县)人。※塔本子。乃马真氏二年(1243),父卒,袭职,为兴平等处行省都元帅。遵父先政,兴学养士,轻刑薄徭。曾从征高丽,有战功。宪宗六年(1256),卒,赠宣忠辅义功臣、荣禄大夫、平章政事,追封营国公,谥武襄。
蒙古国官员。别失八里(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畏兀儿人,一说哈密里(今新疆哈密县)人。※塔本子。乃马真氏二年(1243),父卒,袭职,为兴平等处行省都元帅。遵父先政,兴学养士,轻刑薄徭。曾从征高丽,有战功。宪宗六年(1256),卒,赠宣忠辅义功臣、荣禄大夫、平章政事,追封营国公,谥武襄。
阿拉伯语Vezir音译。原义为“肩负重任者”,是君主的顾问,引伸为“宰相”、“首相”。在中亚※喀喇汗王朝和塞尔柱王朝为中央最高行政官员,※叶尔羌汗国亦有此官职。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为镇溪军民千户所,隶辰州府泸溪县。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改为州。四十七年(1708),置厅,治所在镇溪所城(今湖南吉首西南)。隶辰州府。嘉庆元年(1796),升直隶厅。辖有苗族
参见“桑日”(1963页)。
清代对额外马甲等之称。用以作为八旗官员的养廉银。史谓文官食火耗、武官食空粮,此为一定时期内约定俗成的陋规,清诸典籍皆以列载于《俸饷优恤》项下。《清会典·八旗都统》载:凡马甲等“皆有额,额外曰随甲,各以
见“艾斯木汗”(437页)。
见“宣懿皇后哀册”(1748页)。
清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部分鄂温克人的他称。1957年根据本民族意愿,与索伦、通古斯恢复鄂温克自称。居内蒙古额尔古纳左旗境内的额尔古纳河畔。在3支鄂温克人中,其人数最少。以驯鹿为乘载的交通工具,故又
见“花剌子模”(999页)。
见“焉耆”(2022页)。
1894—1980国民党官僚政客。蒙古名布延泰,字巨川。内蒙古原卓索图盟喀喇沁中旗人。蒙古族。官僚地主家庭出身。早年读私塾。后毕业于北平蒙藏学校。1918年8月冒名顶替敖汉旗札萨克色楞栋鲁布到广东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