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穆岱鸿台吉
见“脑毛大”(1901页)。
见“脑毛大”(1901页)。
?—1439明代东蒙古蒙古勒津(满官嗔)部领主。《蒙古黄金史》作蒙哥。※阿鲁台弟。据《蒙古源流》等载,永乐(1403—1424)间,东蒙古(鞑靼部)与西蒙古(瓦剌部)为争夺蒙古霸权,互相仇杀,瓦剌首领
①元朝宗王。蒙古孛儿只斤氏。太宗※窝阔台后裔,俺都剌之子。初附叛王海都反世祖忽必烈。成宗大德五年(1301)海都兵败走死。十年,皇侄海山(武宗)进兵也儿的失河(今额尔齐斯河),遂与诸王明理帖木儿等归降
即“载湉”(1844页)。
唐宋以来壮、侗、苗、黎等民族的社会组织形式。亦作洞、溪洞。壮语称“洛”、 “弄”或“垅”,侗语称“甘”,黎语称“贡”。原意是以河流、山岭为自然界限的峒场,有固定地域。唐宋时壮族有“黄峒”、“侬峒”、“
西夏大臣,党项羌族。夏崇宗时(1086—1139)统军※仁多㖫丁子。官御史中丞。父死,侄仁多保忠代统军职。以其职虽高而不领兵权,尝请于梁太后请领统军,不许,心中怀怨。永安元年(1098)
?—1690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佟佳氏。世居哈达。初任二等侍卫。顺治十五年(1658),随信郡王多尼征明桂王朱由榔至贵州,败其将李成蛟、李定国。康熙十三年(1674),以营总兵随康亲王杰书征耿精忠
壮族历史上曾使用过的一种文字,壮语称之为sawndip,意思是“不成熟的文字”。其结构大致有下列数种:1,象形字——例如用一个像反写的拉丁字母h的图形象征一个拄着拐杖的人来表示“拐杖”的意思,念dwn
见“费雅喀”(1771页)。
清代文献对部分高山族称谓。泛指居于凤山县(今属台东县)南境瑯峤山中的高山族。共有“番社”18个,分布在深山密林或险阻溪岸。善用镖枪、竹箭,主要以狩猎为生,种植少量芋薯为副食。《番社风俗》云:“瑯峤生番
高山族语音译,意为“土地所有者”。旧时台湾高山族排湾人地区村社头人。世袭。可向村民征收农租、猎租、渔租、水租等,及征派各种劳役。自己不参加劳动,靠剥削为生,有些大头人辖数村社至十数村社,且有领主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