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穆岱鸿台吉
见“脑毛大”(1901页)。
见“脑毛大”(1901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塔米尔河、胡努伊河。东至噶齐固,接阿鲁特前旗界;西与南至哈什隆、哈喇诺尔,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北至伊克沙巴尔台,接本部右翼前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始任札萨克纳
古地名。见“金城县”(1475页)。
见“夜落纥” ②(1497页)。
珍奇野味。历史上“蒙古八珍”(北八珍)之一。即烤天鹅肉。蒙古草原多湖泊,夏季气候舒爽,鱼、虫丰富,为天鹅等鸟类度夏栖息、繁殖之优良场所。蒙古等游牧民族善骑射,乘时出猎天鹅,以火烧烤,肉质鲜美。元代被宫
即“昔刺斡耳朵”(1346页)。
南北朝时期北魏法令总称。亦称“后魏律令”。拓跋鲜卑建立北魏后,使用汉族士人,根据《汉律》,参酌魏晋南朝各律,先后九次编纂修定法典。(1)天兴元年(398),道武帝拓跋珪命三公郎王德定律令,申科禁,除前
西域古国名。又作柘支、柘折、者舌、赭时。昭武九姓国之一。位于药杀水(今锡尔河)一带。都城方10余里。国有粟、麦,多良马。俗善战。隋大业五年(609),遣使贡献。6世纪中叶隶属突厥。显庆三年(658),
元世祖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蒙古族。至元二十七年(1290)秋,因不堪忍受蒙古封建领主的剥削和奴役,联合布四麻、兀者台、出春伯驸马、朵罗台、兀儿答儿、塔里雅赤等,率蒙古牧民发动起义,与官府抗争,与诸领主
蒙古语音译,意为“家中儿郎”。原为草原部落贵族家中僮仆,随蒙古兴起及元朝的建立,皇室、诸王、勋贵通过掳获、分封、招收、影占等方式,占有大批人口,作为私属人户,谓之“怯怜口”。多为工匠、护卫、猎户、鹰人
见“尼其滚娘娘”(6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