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怜
见“萧忽古”(1996页)。
见“萧忽古”(1996页)。
见“耶喜图丹旺秀”(1329页)。
见“阿伏干氏”(1222页)。
见“木杆可汗”(259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亦作阿格濮。他称阿哲。原为地名,后演变为部落、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的弥勒、开远、易门、通海、双柏、华宁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1887清代光绪年间勐勐反清斗争首领。双江拉祜族。原为村寨世袭部落头人兼军事首领。在前几次拉祜族人民反清斗争的基础上,光绪十三年(1887)十月,联合澜沧木戛、富邦、南栅等地拉祜族和汉族,与杨定国
宋元时大臣、巨商。又作蒲寿畊。回回人。祖籍西域。先祖经商至广州,资产甚富。父蒲开宗移家泉州。他经营海外贸易30年。宋度宗咸淳十年(1274),曾击退海贼。景炎元年(1276),以功升福建安抚沿海都制置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
1377—1447中亚帖木儿汗国苏丹。先世蒙古巴鲁剌思部贵族。异密※帖木儿第四子。1397年,受命驻守呼罗珊(指波斯东部阿姆河以南地区),居哈烈(今阿富汗赫拉特)。1405年父死后,与兄米兰沙分领汗国
解放前瑶族地区巫师之一。各村寨都有,大多有点文化,熟悉祭神经典及群众崇拜对象的来历,还学会一套法咒,有铜铃、法衣、花棍、印鉴等各种道具。村寨集体和各个家庭凡举行重大祭祀活动,都得请其主持,平时还为村人
元代闽、浙地区畲、汉农民起义军别称。起义军剪发文面,意效佛家苦行以号召。元至元二十年(1283)十月,闽北畲、汉农民在黄华领导下,拥众达几十万人,义军举事即以此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