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武官。蒙古正白旗人。博尔济吉特氏。世居翁牛特地方。原为察哈尔部宰桑。天聪六年(1632),察哈尔林丹汗兵败,遂率700人来归,以多尔机达苏喇海等百余人复叛,率众围之,与之偕至,受太宗嘉奖,特授二等
?—951辽代初期将领。名又记作牒䗶。字述兰,又作述轧。契丹族。为六院夷离堇※耶律蒲古只后。辽太宗时入仕,任中台省右相。会同元年(938)七月,使后晋,持节册立石敬瑭为“英武明义皇帝”。
?—1276元代乌思藏高僧。萨斯迦本钦。幼从藏传佛教萨迦教派第四祖萨班·公哥监藏班藏卜出家受戒,后,又随萨班从印度那烂陀寺末任座主释迦师利跋陀罗修习经典。元定宗元年(藏历火马年。1246),萨班应蒙古
?—1650喀尔喀蒙古札萨克图汗。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六世孙,喀尔喀右翼长赉瑚尔子。袭父汗号,始称札萨克图汗,与土谢图汗衮布、车臣汗硕垒并称喀尔喀三汗。崇德三年(1638),谋掠归化城,清太
?—1692清文臣、书画家。字东辛、号江上外史,又号郁冈扫叶道人“逸叟”等。江苏镇江丹徒人。回族。顺治九年(1652)进士。由刑部郎探监察御史,巡抚江南。为官敏干、敢直言,因弹劾权臣明珠而弃官归里。居
佤语音译,意为“买来的小娃”。亦作“穷教克”,即“买来的人”。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家庭奴隶或养子的称呼。其主要来源是通过买卖或人身抵债,多为儿童,一般称奴主为父母,与主人同吃、同住、同劳动,但劳动
见“鄂吉”(2047页)。
十六国时期西秦大臣。又作“童埿”。鲜卑乙旃氏。详见“乙旃”(3页)。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二位赞普。姓悉勃野。※聂赤赞普与王妃纳木木之子。藏史称※聂赤为首的7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定赤赞普嗣。
藏语音译。指旧时四川阿坝藏族牧区一些在富裕牧主家当牧工的人。多是自幼无依无靠者,在牧主家终年辛勤劳动,除吃穿以外,无任何报酬,有时还受主人虐待。大多终身在牧主家当牧工,是当地受剥削最深的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