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雅”(1774页)。
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裁判案件的一种习惯法。通常用以判断较大、较复杂的案件,如盗牛、土地纠纷等。在一方怀疑,一方否认时,便请来山官、董萨(巫师)主持闷水裁决。在裁决仪式举行之前,当事人双方请求各自亲友资助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书库尔岱青孙,纳木策凌之子。初其父随阿玉奇汗游牧于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以妻及子阿喇布珠尔率众赴西藏礼佛,受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所阻,滞留
见“怛逻斯”(1501页)。
元代学校名。隶蒙古翰林院,秩正七品。世祖至元六年(1269),颁行八思巴蒙古新字,诸路置蒙古字学。八年,于京师中都(今北京)立蒙古国子学。选随朝蒙古、色目、汉人百官及怯薛(禁卫军)官员子弟入学受教。初
见“预墩”(1962页)。
又作砟答、札答、札达、查达、楂达、鲊单,“乞雨石”之意。最早见于我国古文献《北史·西域传》。蒙古等族民间浣石祈雨的一种迷信活动,亦是准噶尔部萨满教信仰体现之一。据《辍耕录》载,浸石子数枚于净水盆中,“
见“噶勒达玛”(2502页)。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二位赞普。姓悉勃野。※聂赤赞普与王妃纳木木之子。藏史称※聂赤为首的7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定赤赞普嗣。
见“罗武”(14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