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官员。本名胡剌。女真族。完颜氏。学者※完颜希尹孙,昭武大将军把答子。累官商州刺史。海陵王正隆六年(1161),宋军陷商州,被执。世宗大定五年(1165),宋金议和,释归,诏给旧官之俸。十九年(11
清光绪年间苗族举人。湖南保靖大岩人。应试举人论文为《理财论》,文中提出:“财为国家之命脉,不生之,财源不开;不敛之,则款不集;不节之,则用之不度”,以及“于衣食之源,畜牧之利,器用之资,以道生之,义取
白族民居的一种形式。其布局由“四坊”房屋组成。与北方四合院不同处是,坊与坊之间各有一个漏角天井,加上中间大天井形成大小五个院落,故称“四合五天井”。各坊房屋一般都为三间两层,漏角天井中都有耳房,其底层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可木河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东北科木地方。人无常处,以桦皮为屋,行则驮载,止则张架以居。少事耕种,养马弋猎为生,以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又作哈尔噶里克。《清史稿》作哈哈里克。原为清朝叶尔羌办事大臣所属城南回庄,设有五品阿奇木伯克。光绪九年(1883),置叶城县,隶莎车府。即今新疆塔里木盆地南
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乌什。三十年(1765),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来驻,改称乌什参赞大臣。五十二年(1787)复旧制。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4员、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默伦河卫,并说清代默伦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东北,与阿勒楚喀河(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东阿什河)河源相近。
参见“木特斡里伯克”(260页)。
蒙古语音译。又作“别”、“伯”、“毕”、“卑”。源于突厥语,意为“贵人”、“官人”。《元史语解》卷8:“伯克,回回官名”。唐代汉译“匐”,近代音译“伯克”。《元朝秘史》释作“官名”,据《秘史》,在蒙古
建州左卫女真属部之一。因沿浑河支流苏子河居住,故名。又作苏克素护河部、苏克苏浒河部。其河源出辽东都司边外纳鲁窝集(今辉发河南),距奉天(今沈阳市)170里入浑河支流。所部位于该部中、下游。以兴京(今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