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卡特石人像
因发现于今新疆温泉县阿尔卡特草原,故名。现存新疆博物馆。通高285厘米,脸型宽圆,蓄八字胡,身著翻领大衣,腰束带,垂系小囊,配剑及短刀,左手扶剑柄,右手举杯,至胸前。系6至9世纪突厥人遗物。为研究古代突厥人社会历史提供了重要资料。
因发现于今新疆温泉县阿尔卡特草原,故名。现存新疆博物馆。通高285厘米,脸型宽圆,蓄八字胡,身著翻领大衣,腰束带,垂系小囊,配剑及短刀,左手扶剑柄,右手举杯,至胸前。系6至9世纪突厥人遗物。为研究古代突厥人社会历史提供了重要资料。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居星显水(今吉林延边境布尔哈通河)等地。金朝建立后,有的迁居临潢府(治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波罗城)、寿光县(今山东寿光县)诸地。后改汉姓曰周。
犴皮上衣。参见“奈雅玛”(1351页)。
明代四川藏族部落名。其地在今松潘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廷在其地置班班簇长官司。永乐十二年十二月(1415,1),长官司派人入朝贡马,赐以钞、币、袭衣等。宣德七年(1432),因收容自甘肃洮州等
海西女真的别称。明人、朝鲜人称“忽剌温”、“火剌温”。清人称“扈伦”、“呼伦”。明初为海西女真,后为扈伦四部。朝鲜史所称“忽剌温归顺者”、“忽剌温兀狄哈”等,系指扈伦四部之一乌拉部女真。初猎于黑龙江,
青海西宁藏族的俗称。即朱户勒汪什科、鲁仓、折科、阿里克、郭密、的扎、隆武、阿楞8族。多居大通河北、共和县、贵德南部、同仁县、循化县境内。兼营农、牧业,生活习惯接近汉族。
见“耶律宗真”(1315页)。
纪传体断代史书。清明史馆纂修,题张廷玉(1672—1755)撰。332卷,包括本纪24卷,志75卷,表13卷,列传222卷。是书凡四修,初修于顺治二年(1645)设立明史馆时。康熙十八年(1679),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设置之忽石门卫和正统后设置之忽失木卫作哈实玛卫。
藏传佛教寺院组织机构名。藏语音译,意为“寺院总管”。一般由寺院各扎仓的堪布、铁棒喇嘛(即措钦乌孜)、执事僧(即协傲)、公家主管等组成。主要指拉萨三大寺的此种机构。开会议事,称“拉机罕杰”,意为“拉机集
见“忠贞可汗”(14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