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办事大臣
清代新疆阿克苏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阿克苏。三十二年(1767)并归乌什,改置领队大臣。嘉庆二年(1797)复旧制。衙署置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5员、书识5员,分管印房、粮饷及钱局诸事。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同治四年(1865),因城被义军占领自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清代新疆阿克苏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阿克苏。三十二年(1767)并归乌什,改置领队大臣。嘉庆二年(1797)复旧制。衙署置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5员、书识5员,分管印房、粮饷及钱局诸事。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同治四年(1865),因城被义军占领自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见“也孙铁木儿”(143页)。
蒙古部名。又作蒿齐忒。成吉思汗十八世孙库登汗始称所部之名。其后裔初依附察哈尔部,至博罗特和噶尔玛色旺,为避察哈尔林丹汗侵扰,率部徙牧漠北,依属喀尔喀车臣汗硕垒。清崇德二年(1637),博罗特率众投清。
德昂族自称。亦作纳昂、尼昂、达昂。“昂”,德昂语“山洞”、“岩洞”之意,“德”、“纳”、“尼”、“达”为尊称的附加语,意即“住在山洞的人。”相传开天辟地时,洪水泛滥,大地淹没,人类濒临灭绝,只有少数人
?—1727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初由笔帖式授兵部主事,累迁刑部郎中。康熙二十二年(1683)授河南道御史,历迁内阁侍读学士、宗人府府丞、内阁学士、工部右侍郎、湖广巡抚等职。三十八年(1699),奏
①清世祖福临年号。1644—1661年,凡18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世祖福临(2411页)。
清代掌管禁卫与京畿社会治安的武装组织。由八旗步军营和京师绿营—巡捕营(也称京营)组成。两者俱设于清初。八旗步军营,由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的※步甲(即步兵)组成。主要为皇帝及皇室成员外出时通过城区禁门
参见“高山族收获祭”(1920页)。
傈僳语音译,亦称“搓巴”,意为“跟随的人”或“卑下的人”。解放前云南怒江傈僳族地区家长奴隶制下的奴隶。主要来源有三:一是蓄奴主收养的被称为“养子”或“养女”者。被主人视为家庭中的成员,称主人为阿爹、阿
彝语音译。意为一半。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彝族奴隶的一种。由属于不同主子的男女单身奴隶被强制配婚安家而成。规定其所生子女,由两家主子平分占有。等级地位和受奴役剥削情况,相当于阿图阿加。
清代阿拉善旗旅蒙商商号。创建者原是山西平遥县人。清初流落于阿拉善,依靠贩卖什货为生。后于紫泥湖地方(位于定远营西北50华里处),与人合伙,住帐售货,成为座商,称祥泰公,专营蒙古地区买卖。雍正元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