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珞械斗
清代西藏门巴、珞巴两族发生的三次械斗。位于西藏东南的※墨脱(白马岗)原为珞巴族的聚居地。18世纪中叶门巴族先后从不丹的布南卡、桑拉一带东迁于此定居。起初两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后门巴人大量迁入,出现了争土地、渔猎场所的现象,加之宗教信仰的不同,彼此矛盾日益尖锐。其时毗邻的波密地方割据土酋※噶朗王亦企图占据白马岗,遂利用矛盾,支持门巴族,挑起两族械斗。先后两次双方各有胜负,最后一次珞巴族失败。双方议和并确定地界。噶朗王遂趁机于此分设地东宗和噶朗央宗,管理门巴族和珞巴族的行政事务。
清代西藏门巴、珞巴两族发生的三次械斗。位于西藏东南的※墨脱(白马岗)原为珞巴族的聚居地。18世纪中叶门巴族先后从不丹的布南卡、桑拉一带东迁于此定居。起初两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后门巴人大量迁入,出现了争土地、渔猎场所的现象,加之宗教信仰的不同,彼此矛盾日益尖锐。其时毗邻的波密地方割据土酋※噶朗王亦企图占据白马岗,遂利用矛盾,支持门巴族,挑起两族械斗。先后两次双方各有胜负,最后一次珞巴族失败。双方议和并确定地界。噶朗王遂趁机于此分设地东宗和噶朗央宗,管理门巴族和珞巴族的行政事务。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新疆识略》等书作崆郭罗鄂伦。或作洪郭尔鄂笼。因当地土黄,多柔草故名。位于都兰哈喇山西北麓。原为中国设卡之地,后被沙俄侵占。即今哈萨克斯坦阔奴尔乌连。
地名。亦名壤城。原名乡城。东界稻城,南接云南中旬,西毗德荣、巴安,北至理塘。原为理塘土司属地。光绪二十三年(1897),瞻对番官作乱,该地喇嘛背叛土司,聚兵往援,为官兵所阻。又诱杀理塘守备,川督派兵征
即“乙典女直部”(4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客赤”。《元朝秘史》释为“放牛的”,《华夷译语》解为“牧牛人”,即司牧牛。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后始置,执掌牧牛事宜。元代,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
见“穿带壶”(1760页)。
西藏江孜地方开设通商市场。光绪三十年(1904),据英侵略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订立之非法《拉萨条约》开设,暂不收税,英商民于此享有与亚东同样之特权,派商务委员,设立机构。三十二年(1906),英派卧克纳
元代管理江南诸路释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诸路设释教总统所,先后任命
青海伊斯兰教第二大清真寺。位于青海循化街子村西。建于明初,后屡经扩建。寺内最高建筑邦克楼,高三层,六角带斗拱屋顶攒尖作轿子项式,屋脊处覆以绿色琉璃瓦,自成一院。礼拜殿有前卷棚、大殿及后殿三部分,大殿与
古河名。《旧唐书·地理志》“邕州宣化县”条载:“欢水在县北,本牂柯河,俗呼郁状江(郁林江),即骆越水也,亦名温水,古骆越地也。”为壮族先民骆越人居地,因族得名。其流有三说:一说今红水河、黔江、浔江、西
亦作“阿卧”、“阿佤莱”。部分佤族自称。主要聚居在云南西盟及孟连部分地区,解放前还保留着原始公社制的残余,盛行猎头祭谷,是佤族中社会发展比较落后的一部分。参见“佤族”(7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