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郡
古郡名。秦置,治所在临湘县(今湖南长沙)。西汉高帝五年(前202),改为长沙国。王莽时,称填蛮。属荆州。东汉复为郡,辖县13。隋开皇(581—600)中废。大业(605—618)、唐天宝(742—756)、至德年间(756—758),三改潭州为长沙郡,辖县6。其境内昔为长沙蛮所居,多为※槃瓠蛮后裔。今有苗、土家、瑶等族居之。
古郡名。秦置,治所在临湘县(今湖南长沙)。西汉高帝五年(前202),改为长沙国。王莽时,称填蛮。属荆州。东汉复为郡,辖县13。隋开皇(581—600)中废。大业(605—618)、唐天宝(742—756)、至德年间(756—758),三改潭州为长沙郡,辖县6。其境内昔为长沙蛮所居,多为※槃瓠蛮后裔。今有苗、土家、瑶等族居之。
匈奴官名。或将“相”、“封”分别作为两种官职,将“封”写作“将”。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时始设置。为中下级职官,隶属于匈奴24个“万骑长”。地位不固定,依部众多寡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
书名。辽道宗(1055—1101)时官修。卷数不详。因顺次录太祖、太宗、世宗、穆宗、景宗、圣宗、兴宗七帝事迹,故名。大安元年(1085)十一月成书。已佚。内容约为《辽皇朝实录》及《辽史》有关诸帝本纪之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
契丹人对临时搭连的桥梁的称呼。即浮桥。以船、筏排列连接而成,随用随设。《辽史·圣宗纪》载:统和三年(985)“驻跸土河,以暴涨,命造船桥,明日乘步辇出听政。”
参见“土僚”(64页)。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露田。指受田者有权使用,但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通常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东南高昌故址)、庭州(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等地亦行均田制。
元朝官署名。掌诸王事宜。成宗大德九年(1305),以灭怯秃等8人充任。掌诸王、驸马、宗姻、朝觐傧介之事,并与蒙古翰林院官共同译写润色诏令。因“其贵似侍中,其近似门下,故特宠之以是名”(《元史·百官志三
位于今新疆哈密县七角井盆地七角井村东600米处。范围约6000平方米,各种典型细石器与石核石器、石片石器共存。未见陶器。从石核、细石叶和以细石叶加工成的镞、钻形制看,与我国华北地区所出同类器物大致相同
清代官名。早期满族出兵或狩猎时,辄接家族、村寨组织队伍,每10人选一人为首领,称为牛录额真(箭主之意)。明万历十一年(1583),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起兵时,对此旧有组织形式加以改造,定300人为1牛录
古城名。吐谷浑王国都城。“伏俟”,吐谷浑语,意为“王者”,即“王者之城”。故址在今青海共和县铁卜卡古城,位于布哈(喀)河河口附近,南依石乃亥北山,北临切吉河。梁大同六年(540),吐谷浑夸吕可汗营建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