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樨
清代满族女诗人。姓完颜氏。字韵香。侍卫费莫英志妻,知府文禧母,著有《绿芸轩诗钞》。
清代满族女诗人。姓完颜氏。字韵香。侍卫费莫英志妻,知府文禧母,著有《绿芸轩诗钞》。
即“杨奇鲲”(974页)。
又称茂隆银厂。清乾隆(1736—1795)初由云南省石屏县汉人吴尚贤在阿佤山西北部的班洪、班老一带开办的大型银矿。周围百余里,矿工二三万(有说十余万)大都为招募的贫苦汉人,每年向清政府纳税银数千两。矿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金太宗时(1123—1135)升会宁州置,治所在会宁县(今黑龙江省阿城县南白城)。隶上京路。辖会宁、曲江和宜春三县。会宁县为倚郭县。府治东630里至胡里改,西550里至肇州,北700
即“泰赤乌”(1800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从叔父巴图蒙古率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辅国公,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
佤语音译,意为“树鬼”。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崇拜对象之一。佤族人长期实行山地农业,靠林木灰烬滋养庄稼,因之对林木的膜拜十分盛行,认为森林里有一位司树魂的鬼,人们每砍伐一棵大树,都得放一块石头作为付给树鬼的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作“优台丞”。南北朝前诸史《高句骊传》皆载,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中的第六等级,位在※“主薄”之下,※“使者”之上。《北史》以后诸史所记十二等级“大官”中,无此官
清末在内蒙古西部督办垦务的机构。原为光绪二十八年(1902)九月在包头镇设立的西盟垦务分局。办理伊克昭盟和乌兰察布盟垦务和后套水利事宜。三十一年(1905),改为总局。后因乌兰察布盟另设垦务总局,只办
书名。清末江苏吴兴人张郁文撰。4卷。光绪二十七年(1901)成书。作者以《元史》有关地理记载,殊多谬舛,欲有所订正,乃就所见《蒙古游牧记》、《朔方备乘》、《汉西域图考》诸书与《元史》地理记述之异同,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