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先不花
见“也先不花”(141页)。
见“也先不花”(141页)。
即庞迦独,因省去庞而加上姓氏蒙。参见“庞迦独”(1498页)。
冷兵器之一。蒙古最早的狩猎工具。既是防身武器,也是部落争斗使用的兵器。初弓的制作技术差,原料质量不高。《黑鞑事略》:“有顽羊角弓、角面连靶通长三尺”。蒙古汗国时期由手工工匠专门制作,制弓的工艺技术得到
亦作辖。满语希鸦合音,音译,汉译“侍卫”。清代帝王的侍从护卫武官。明万历十六年(1588),扈尔汉(佟佳氏)从其父归附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时年13,被抚为养子,赐姓※觉罗。稍长,使为虾。三十七年(16
?—1797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杭阿坦氏。乾隆三十六年(1771),以前锋随征缅甸。身经29战。三十八年(1773),随征金川,屡立战功,得功牌3。五十年(1785),授甘肃玛纳斯左营千总。五十四
蒙古乞颜部首领铁木真(成吉思汗)联合克烈部配合金军击败塔塔儿部的战役。又作“斡里札河之役”。承安元年(1196),金遣丞相完颜襄统兵征讨塔塔儿部。塔塔儿部兵败龙朐河(今克鲁伦河),余众逃往浯勒札河(今
古山名。所指过去有人推测在今西辽河南源老哈河南。南北朝时,从东北重镇和龙(今辽宁朝阳市)至勿吉族境,经此山。
清代旗人和民人的合词。民人主要指汉人。所谓“旗民分治”,即旗人治以都统、驻防将军等官;民人治以顺天、奉天两府府尹、各省督抚及其下属各官。定例:于京城和各省,皆令旗人聚居于一方,而令民人定居于他方,各从
蒙古部落分支名。清代呼伦贝尔卫拉特人专称。伊克明安台吉巴桑、阿卜达什族裔。初居准噶尔。乾隆十九年(1754)、二十年相继附清,附辉特部,驻牧塔米尔(一作塔密尔)。二十二年(1757),因拒不附阿睦尔撒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衙门的狱差。主要管理犯人。由四户交不起官粮的“俄拉伯”轮流担任。每次1人,3个月一换,自带口粮,无报酬,任职者不纳粮,不负担其他差役。
古族名。清代对云南佤族的一种称谓。分布在“永昌、腾越内外境”。居山岭,种苦荞和杂粮为食,“不用牛耕,惟妇人用钁锄之”,因耕作粗放,产量不高,故狩猎采集在经济生活中仍占相当比重,虽有寨落,但迁徙无常。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