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烈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后改汉姓曰强。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后改汉姓曰强。
即“主儿勤”(620页)。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906—926年在位)时,官礼部卿。后唐同光三年(高丽国太祖天授八年,925)九月,与司政大元钧等率渤海民百户亡命高丽。次年一月,渤海国亡(一说在国亡后始投高丽)。
见“定边左副将军”(1529页)。
满语音译,意为“途上中食之处”,也译为“尖营”。清代两行宫(行营)之间所设的“打尖”之处。此行营至彼行营常70—80里,必半日方到,故其间例设一尖营,供止饥休息,满语谓之“乌墩”。乾隆(1736—17
史称羿人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仡央语支。是接近消亡的一种语言。使用于我国贵州省毕节县普宜和阴底一带以及四川省古蔺县的腊盘沟一带。清代编修的《毕节县志》中有:“毕节裸裸、茵子、羿子,习俗各异”的
清代内蒙古札萨克旁系将其私地租与汉人耕种的土地。也称内仓租地。相对于大仓租地而言。大仓租地设仓长,专门办理出租事项。小仓租地不设仓长,仅由协同管理人员与承租人缔结契约,承租人按约耕种、纳租。参见“大仓
十六国时期西秦大臣、鲜卑出连部首领。见“出连”(567页)。
清代撒拉族地区名。即清水工、达速古工、孟达工、张尕工、夕昌工、崖曼工。指清雍正八年(1730)后,至乾隆四十六年(1781)期间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东部撒拉族地区。“工”,突厥语音译,指村镇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登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该地女真首领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喜乐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在前苏联境内乌第河流域。
见“夷男”(7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