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支
见“阿史那都支”(1233页)。
见“阿史那都支”(1233页)。
行政区划名。明置。元代以前称都云,五代楚时置州,元置县。明洪武十九年(1386),置安抚司。二十九年(1396)改为军民指挥使司,属四川。永乐(1403—1424)时,改隶贵州。弘治七年(1494)置
佤语音译,意为“买来的人”。参见“官教克”(1532页)。
见“库玛尔路”(1112页)。
广西南丹瑶区土司统治时的基层组织。传说瑶族最早迁入南丹时,聚居在八圩、关东(今大瑶寨)、哩乌(今瑶里)、岜地,形成四个部落。土司势力浸入瑶区后,基层设亭进行统治,故名。后人对四亭所在地说法不一:有说是
渤海王国置。一作奥喜县。为鄚颉府鄚州附郭县,县治故址有说在今黑龙江省阿城县。辽灭渤海后废,其民被迁至今辽宁昌图县一带,与万安县合为一县,称柳河县(治所在今昌图县西北八面城)。
见“萧裕”(1991页)。
见“罗桑却吉坚赞”(1424页)。
元代傣族土司名。据《元史·文宗本纪》载,天历二年(1329),银沙罗甸入贡方物,遂以其地置银沙罗甸宣慰司都元帅府。至顺二年(1331),改为军民府,秩从四品。据《招捕总录》:延祐三年(1316),有车
参见“黄甫文”(2019页)。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