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山先生文集
即“遗山集”(2232页)。
即“遗山集”(2232页)。
即“白纳查”(600页)。
壮语音译,意为“投石记年”。旧时壮族民间记年法。流行于广西环江、凤山、隆林等山区。其法:婴儿初生,即取竹筒一具,每当月圆,知为一月,即投一颗小石子入竹筒中,封其口;满一年,打开封口,取出小石,改投一颗
清代阿拉伯文书法家。回族。姓花,佚其名,中国穆斯林尊称之为“花爸爸”或“花巴巴”,即“老人家”或年高德劭的贤者之意。约乾隆、嘉庆年间在世。曾在北京等地任教长,精通《古兰经》和阿拉伯文。是中国伊斯兰教界
契丹地方官署名。简称“户部司”。掌管东京道(治所辽阳府,今辽宁省辽阳市老城区)财政。置官有:户部使、知户部司事(又作知户部使事)、户部使判官等。属南面京官。《辽史·百官志》称:“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
满语音译。清代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勋臣封爵之一。后金天命五年(1620),以牛录额真改称备御官。天聪八年(1634),遵满洲旧俗,统改八旗官爵汉名为满名,备御官改称为牛录章京。顺治四年(1647)定
政治制度名。明朝在赣南畲族地区实行的统治措施之一。又称“十家连坐”。明正德年间(1506—1521) ,赣南畲、汉人民曾掀起大规模的反抗斗争,清王朝派王守仁进行军事镇压的同时,又在城乡普遍推行此法。“
18世纪伏尔加河流域土尔扈特部法规名,约制定于1741—1758年。原文为托忒文,抄本见于前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所藏《卫拉特法典》抄本中。1880年俄国学者戈尔斯通斯基译注《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
古地名。西汉高帝五年(前202),改长沙郡置,治所在临湘县(今湖南长沙市)。东汉复为郡。辖县十三,属荆州。民多为※槃瓠蛮后裔。其境内今有土家、苗、瑶等族散居之。
古水名。今一般认为即今朝鲜境内之龙兴江;旧说为大同江;或说江原道江陵以北之泥川水。为粟末靺鞨所建渤海国与新罗国的界河。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生于黄河边多哇雅日昂地方。26岁在夏琼寺吉哇公所当磨房工,被称花子班第。29岁赴西藏,入色拉寺结扎仓学习22年之久,熟记全部所教经论。又在六世班禅贝丹益希前聆听五部大论之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