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司舍人
吐蕃官名。藏文写作“lo tsaba”,有两种含义:在佛教界指专译佛经的“译师”;在官场指专管翻译或译写往来文函之职,或称作“译人”、“通事”。后世又称之为“舌人”(担任口译工作者)。
吐蕃官名。藏文写作“lo tsaba”,有两种含义:在佛教界指专译佛经的“译师”;在官场指专管翻译或译写往来文函之职,或称作“译人”、“通事”。后世又称之为“舌人”(担任口译工作者)。
唐宋之际环州地区少数民族的泛称。曾发生“环州起义”,详见该条(1277页)。
?—558北周明帝※宇文毓皇后。匈奴独孤氏。太保、卫国公独孤信之长女,初适毓为夫人,居藩邸。及毓即位,入宫,第二年(558)二月,立为王后,四月卒,葬昭陵。武成元年(559),追崇为皇后。二年,与明帝
见“甫河卫”(1047页)。
明代蒙古法规。亦称图们汗大法。由东蒙古察哈尔部大汗※图们(土蛮)主持制订。据※《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蒙古源流》等记载,万历四年(1576),图们汗召集东蒙古诸万户,制订此大法,颁行于全蒙古,并指
见“弘旺”(644页)。
又称“勒司廊”,汉语通称“议事庭”。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的最高立法及权力机构。由宣慰使司署掌管行政、司法、钱粮、军事等主要大臣和分管各勐的※波朗”组成,议事庭长称“召景哈”。每年定于关门节和开门
见“兀慎”(107页)。
书名。亦称“女真馆华夷译语”。明代编。具体编者失载。为女真馆“杂字”和“来文”汇编,是解读女真文字的辞书性质的工具书,也是研究明代东北民族关系的史料书。共有两种,一为永乐年间四夷馆编的有女真文字且“杂
指晋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度规定应负担课役的成年人丁。成丁有年龄规定。晋以年16以上至60者为丁;唐以21以上至59为丁;宋定成丁年龄为20,金减至17岁为丁。元、明、清大体均沿前制。一般有残疾者皆除
?—397十六国时期后燕王子、将领。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后燕主※慕容垂子。封冠军大将军。燕元元年(384),与太子※慕容宝败叛将翟真于邺(今河北临漳西南邺镇)。二年,败晋将刘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