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师祗离
见“喀什噶尔”(2205页)。
见“喀什噶尔”(2205页)。
清初满族统治者为安排八旗官兵而采取的一项措施。清政府对北京周围500里内广大汉族官民的田地,先后经过3次大规模的圈占:第一次是顺治元年(1644)十二月,令户部圈占近京州县无主荒地及明朝皇亲、驸马、公
清代在台湾近山险处设置的“防番”机构。接近台湾内山耕民(包括汉人和称作“熟番”的高山族人村寨)常遭“生番”(居于内山的高山族人)外出滋扰,为保护生命、田园及牛只,相继建置关隘防范,往往设于山脚险要处,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为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之一抹里。又辽道宗※太和宫下有一抹里名“阿里厮迷里”。
1648—1721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转世活佛之一。又作嘉木祥协比多吉、旧译“笑金刚”。拉卜楞寺嘉木样一世活佛。藏族。甘南藏区桑雄山下甘加之查顶人。父名贝许贝朋杰。5岁在北京谒见五世达赖阿旺罗桑嘉措
见“火筛”(392页)。
①见“耶律挞不也”(945页)。 ②见“萧孝穆”(1994页)。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公署设日喀则。有四品僧俗官员各一人,兼任该宗宗本。辖后藏13个宗。1913年十三世达赖喇嘛将该班禅辖区置于噶厦政府下,设“基宗”管理之。1952年十世班禅返回西藏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千户所之一。《满洲源流考》作五音所,并说清代黑龙江城(今黑龙江省爱辉县南老城)南有五因河,又有五因屯,故名。
见“诺木塔尔尼郭斡台吉”(1956页)。
解放前延边朝鲜族地区4种租佃形式(分益制、定租制、并作和打租)之一。亦称“半作”、“耪青”。一般流行于新开发的水田地区。租地者多为朝鲜族最贫苦的农民。主要特点,一是佃农耕种地主土地,在6个月耕种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