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娘头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父系社会确立后,妻从夫居,所生的女儿必须回到母家,嫁给兄弟之子。苗族遵守此俗。若女儿不嫁舅父之子,必经外祖母家族同意,交纳一定的“外甥钱”方能嫁于他人。此俗西南不少民族盛行。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父系社会确立后,妻从夫居,所生的女儿必须回到母家,嫁给兄弟之子。苗族遵守此俗。若女儿不嫁舅父之子,必经外祖母家族同意,交纳一定的“外甥钱”方能嫁于他人。此俗西南不少民族盛行。
见“蒲类海”(2319页)。
西秦后主乞伏暮末年号。428—431年,凡4年。
见“萧孝友”(1994页)。
晋代乌桓首领。拥众2千,驻屯乐平(治今山西昔阳)。恃众屡拒汉国刘渊(304—310年在位)招纳。渊辅汉将军羯族石勒定计,伪获罪于渊,投奔之,结为兄弟。使勒率众攻掠,所向无前,为诸胡畏服。汉元熙四年(3
见“大隔蔑”(90页)。
羌族原始宗教三大经典之一。是有关鬼事的经典,用于赶鬼、送鬼、驱邪、或为凶死者(滑坡、坠岩、落水、抹喉、难产而死)招魂除灾等。巫师作法演唱之先,须唱上坛经序经之一《笛雪儿匹》(意为“还愿”)中的一段,然
地名。亦名壤城。原名乡城。东界稻城,南接云南中旬,西毗德荣、巴安,北至理塘。原为理塘土司属地。光绪二十三年(1897),瞻对番官作乱,该地喇嘛背叛土司,聚兵往援,为官兵所阻。又诱杀理塘守备,川督派兵征
藏语音译。西藏地方铸造的铜币之一。面值作藏银5分。1909、1913、1918、1922年先后铸造发行。1918年铸造者较1913年以前铸造者重量轻,正面铸狮子图形,背面中央铸面值“五分”字样。称前者
见“拓跋思头”(1360页)。
见“正军户”(4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