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7—1876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同治三年(傣历1226年,1864),往游缅甸阿瓦,五年(1866)方回,继车里军民宣慰使职。至十三年(1874)得清廷批准,
朝鲜语音译,意为“木屐”,即朝鲜人古时穿的一种鞋子。原以木为底,以绒、布为帮。后演变为木制,以整块硬木雕凿而成。船型,前端有回勾跷起,以为装饰。高足,与地面有一段距离,在北方冰天雪地中可以保持温暖。据
亦名《皇朝续文献通考》。书名。清末刘锦藻撰。400卷。1921年成书。所记上起乾隆五十一年(1786),下讫宣统三年(1911)。共分30考,其中26考同于《续文献通考》和《清朝文献通考》,余为根据清
参见“太和公主”(274页)。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一作阿荟部。原为一氏族,据《周书》称,奚族早期有五部,“有阿会氏者,最为豪帅,五部皆受其节度。”入唐,发展为部落。活动于饶乐水(今西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南部一带。唐太宗贞
即“色勒库尔”(845页)。
又称堆噶本公署或阿里噶本。“堆”藏语意“上部”,指后藏之阿里地区;“噶本”藏语意为“营官”。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设四品俗官2人、管家2人,驻噶尔宗。商务总管,分管该宗事务,并兼任边境
古代对南方越人一种泛称。亦作扬粤。其分布因不同时期或同一时期文献记述有所不同,故后人说法也不一:有说在古扬州地(今淮南、长江下游及岭南东部);有说在汉水流域;也有根据秦并天下,“略定扬越,置桂林、南海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原称“毛难族”,1986年6月国务院批准改今名。人口71968。主要分布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下南两个乡境内,另有少部分散居在河池、南丹、都安、东兰等县(市)。其居住地区曾被
见“弘吉喇特”(6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