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迈拉呼
即“辉迈喇虎”(2201页)。
即“辉迈喇虎”(2201页)。
1585—1640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四子。太宗皇太极时,晋固山额真(都统)。后金天聪三年(1629),夺永平4城,与图尔格,纳穆泰等驻守滦州。四年,明军破滦州,弃城奔永平,
见“庆云山”(879页)。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温克、鄂伦春语音译,意为“山神爷”。亦译作“白那恰”。流行于今内蒙古和黑龙江省鄂温克、鄂伦春、赫哲、达斡尔族地区。旧时,诸民族的猎民和放木排者均信仰和祭祀。认为,山中的一切野兽由它管
1257—1323元朝大臣。畏兀儿人。世居别失八里(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祖八剌术始徙真定(治今河北正定)。阇里赤子。好学,喜结文士。由中书宣使,出为宁晋主簿,改隆平县达鲁花赤。任内,均赋兴学,劝
蒙古语意为“了望者”。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小黑河支流,发源于武川县北黄花窝铺村西南,经呼和浩特郊区,入小黑河,全长58公里。明清时为蒙古土默特部游牧之地。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元代,初称龙潭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后明玉珍将其改为长官司。明洪武八年(1375),改安抚司。二十三年(1390)废。永乐四年(1406)复置,以田应虎充安
渤海王国置。为率宾府依郭州。治所故址在双城子(前苏联沿海州乌苏里斯克);或说即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大城子,旧有说在鸭绿江支流佟家江(今浑江)流域。辽灭渤海后废,其民疑在辽世宗时被迁至今辽宁北镇县一带,改置
旧城名。蒙古语作“库库河屯”——“青色的城”。即今呼和浩特市。位于内蒙古中部、黄河支流大黑河以北。战国时,地属赵国云中郡,秦、汉仍之;东汉末至隋为鲜卑、柔然、突厥诸游牧民族活动地区,所在平原水草丰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