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特南旗
清代青海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端达哈公旗。雍正元年(1723),辉特部贡格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族众降清,并助剿叛军。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当巴彦诺尔之南。东至西宁府边外,南与西接和硕特南右翼末旗界,北抵纳兰萨兰。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清代青海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端达哈公旗。雍正元年(1723),辉特部贡格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族众降清,并助剿叛军。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当巴彦诺尔之南。东至西宁府边外,南与西接和硕特南右翼末旗界,北抵纳兰萨兰。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以辽西京道改置,治所在大同府(今山西大同市)。辖大同、德兴2府,丰州、桓州、抚州、朔州、应州、蔚州和云内州7节镇州,弘州、净州、昌州、宣德州、武州、宁边州、东胜州等7刺史州,约当今河
见“耶律秃花”(1313页)。
官署名。唐六都护府之一。武则天长安二年(702),为加强对西域的统治,分安西都护府置。治所在庭州(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统辖天山以北诸游牧部落。为唐西域最高权力机关之一。听命于唐朝政府,接受统一领
1689—1772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康熙二十七年(1688),噶勒丹锡勒图呼图克图一世圆寂后,被选认为转世灵童,是为噶勒丹锡勒图呼图克图二世。生于青海羊桑地方。幼年在青海塔尔寺学经,后赴西藏学
唐代吐蕃职官之一,亦是一种经济制度。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统一吐蕃,定立管理制度,以完善吐蕃政权,委5名官员专管经济贸易,称“五商贾”。经营范围主要与吐蕃邻族或邻区交易,据《德乌佛教史》载,其经营的地区及主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依札噶尔山接本部右翼中前旗及右末旗界,西至鄂罗克依山接本部右翼中旗界,南至巴噶额里彦山接本部右翼中旗及各翼中前旗界,北至拖诺接本部右翼中前旗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
?—1541明嘉靖朝黎族农民起义首领。海南岛万州鹧鸪峒大抵村人。黎族。嘉靖十八年(1539),与其叔那黄发生争田纠纷,叔不胜,乃勾结陵水县千户万人杰洗袭大抵村,尽夺其妻孥及资产。积愤,遂结黎亭、岭脚二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设在村寨中的一种平台建筑物。其为各氏族社会活动中心及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一般一个氏族拥有一个平台,偶尔亦有两三个关系密切的氏族或是不同等级的氏族共用一平台,大氏族也有分设多个的。
1677—1751清代西藏地方高僧。藏族。为西藏热振寺一世(一作六世)呼图克图。亦称脣徵阿齐图诺门罕,为出任掌办商上事务四大呼图克图之一。生于青海黄河南岸尖扎噶摩浦地方。康熙二十六年(1687),于青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札鲁花赤”,“札鲁火赤”,“札儿忽赤”。蒙古语音译,《元朝秘史》释为“断事官”,其长曰“也可札鲁忽赤”,意为“大断事官”。1206年蒙古建国后始置,掌财赋,治政刑,主分封,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