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奴汪术
元朝官员。吐蕃族。元世祖时任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宣慰使。尚书右丞相桑哥兼任宣政院使期间,曾对乌思、藏地方(今西藏自治区)军政事务多有建树,著有政绩,多次受奖赏。至元二十五年(1288),尝赈其管内兵站饥户,桑哥奏请赐银2500两以赏。二十六年,又以私蓄供馈蒙古驻军,朝廷命有司如数偿付,复赏银5万两、币帛各2千。
元朝官员。吐蕃族。元世祖时任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宣慰使。尚书右丞相桑哥兼任宣政院使期间,曾对乌思、藏地方(今西藏自治区)军政事务多有建树,著有政绩,多次受奖赏。至元二十五年(1288),尝赈其管内兵站饥户,桑哥奏请赐银2500两以赏。二十六年,又以私蓄供馈蒙古驻军,朝廷命有司如数偿付,复赏银5万两、币帛各2千。
即“晃豁坛”(1867页)。
见“阮里河卫”(933页)。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八等奉恩辅国公的别称和前称。崇德元年,立※辅国公爵。自此时起至12等封爵施行期间(1636—1747),辅国公一爵,原有入与不入※八分之分。其制以由※入八分镇国公依例降袭辅国公者
官名。元代设置。职位仅次于宣抚使。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五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
清代新疆府名。光绪十四年(1888)置。治所在绥定城(今新疆霍城县治)。辖绥定、宁远(今伊宁市)2县。有8台站、8驿站、20卡伦,维吾尔族、回族村庄53处,及察哈尔营、额鲁特营驻牧地。隶伊塔道管辖。伊
见“慕容曦皓”(2441页)。
清代新疆哈密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九年(1764)置。驻哈密。下设协办大臣(一作办事大臣) 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6员、通判(或同知) 1员、巡检1员,管理印房、粮饷诸事。隶乌鲁木齐都
壮、布依族地区土官名称之一。宋、元、明、清时期流行于泗城州(军民府)境内,今红水河两岸。参见“亭”(1717页)。
藏语音译,亦称“扎洗”。指原西藏地方政府1792年建立的由汉族担任教练的藏军。根据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制定的《藏内善后章程》,从各类领主庄园内拨出3千※马岗地(支负差的单位),由领种马岗地的差巴
见“内宿司”(3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