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上京地区放高利贷的富户。辽圣宗即位后,鉴于此等人户饶有资产,规避徭役,遗害贫民,遂勒令凡所收利钱已达本金之数者,债券悉送归官,与民均差。
见“迈孜木杂特”(742页)。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旧时云南孟连傣族土司对被其统治的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头人所封的一种官号。傣族封建领主通过他们统治和剥削拉祜族人民。利用公职,对辖区群众进行额外的各种劳役和实物摊派,逐渐发展成为本民族的小领主。
南诏弃吐蕃归唐朝之盟。唐贞元四年(788),南诏第六世王异牟寻不满吐蕃对其重敛赋税,夺诸险要立城堡,岁征兵以助镇防。因纳清平官郑回“自昔南诏尝款附中国(唐朝),中国尚礼义,以惠养为务,无所求取。今弃蕃
1869—1944清末民初著名伊斯兰教经师、阿拉伯文书法家。字植卿,经名苏来曼·阿布·凯里姆。云南通海县下回村人。回族。自幼承袭家教,先后从师开远合羽辉、纳兴荣,为清末著名经师马联元高足。精通阿拉伯文
①北魏世宗宣武帝元恪年号。512—515年,凡4年。 ②高昌国王麹乾固年号。561—601年,凡41年。
吐蕃在河陇占领区设置的官职。藏文写作“nang rje po”。其意解释不一。藏文直译为“内王”,故又有译为“内相”者;一说可能是“万户都护”或“州内万户长”。在敦煌藏文文献中多见任此职者。敦煌文献伯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简称“乌思藏宣慰使”。“乌思”指前藏;“藏”指后藏;“纳里速古鲁孙”意为阿里三路。相当今西藏地区。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
见“罗武”(14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