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兀鲁兀”(109页)。
见“耶律濬”(1305页)。
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名。隶湖广行省,辖境包括今广东西南部、海南岛和广西小部分地区,统雷州、化州、高州、钦州、廉州五路;南宁(今广东儋县西北)、万安、吉阳(今海南省崖县西)三军及乾宁安抚司(今海南省琼山)
见“耶律仁先”(1307页)。
见“吕隆”(775页)。
1824—1903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四十八任堪布。藏族。生于杂义唵奇地方。道光九年(1829),迎入拉卜楞寺坐床。次年从嘉木样受沙弥戒。十二年(1832),参加传法道场。二十一年(1841)赴西藏,适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亦称亚东总管。原为一个商务总管,后兼理民政,驻下司马,辖上、下亚东和帕里宗。亚东商务总管成立前,上、下亚东属帕里宗宗本管辖。设四品俗官,征收出入藏印货物税,并办理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见“亦马忽山卫”(874页)。
明代云南顺宁府土官。又作猛廷瑞。蒲人(布朗族)。万历(1573—1619)中,明参将吴显忠向其索财不遂,诬告于巡抚陈用宾。遂以其婿奉学倚其势力与兄奉赧(赦)构兵为由,诬以助恶,遣兵入寨,袭执之,并改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