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萨公主
见“贾莫萨”(1839页)。
见“贾莫萨”(1839页)。
旧县名。在今吉林省西北部洮儿河北岸。古东室韦地。明属泰宁卫。清为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牧地。清宣统二年(1910),以该旗北段垦地置镇东县,治南叉干挠,隶洮南府。1947年与赍北县合并为镇赍县。
碑铭。清乾隆二十年(1755)五月清高宗弘历撰,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大都为四言韵文,间有长短句。记叙清军出师缘起、卫拉特蒙古各部相继内附及清廷分封众建意义。为研究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部达瓦齐政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八剌合赤”、“巴剌合臣”。《元朝秘史》释为“管城的”。《元史·兵志》:“司阍者,曰八剌哈赤。”太宗窝阔台时始置,元代,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上都留守司有八剌哈
?—1533明代东蒙古右翼永谢布部领主。又译亦不剌因、伊巴哩、义巴来、亦孛来、倚巴、尾白儿等。出身于蒙古西部乜克力部(一说为畏兀儿近族)。成化六年(1470),随部入居河套(今内蒙古伊克昭盟一带),成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领主※召片领的侍从。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领有薪俸谷子150挑(每挑约合50斤)。
见“白马氐”(597页)。
维吾尔族民间古典音乐、舞蹈、诗歌汇编。经维吾尔族群众长期创作,不断吸收融合其他民族音乐、歌舞优点,于※叶尔羌汗国时期(1533—1680年)基本定型。流行于新疆各地。“木卡姆”维吾尔语音译,意为“大曲
见“硬寨司”(2192页)。
西夏官署名。属下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使、4承旨、2都案,4案头。
清末砖雕工匠。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同治光绪年间,生于回族砖雕之乡河州,幼受砖雕工艺熏陶。集民间工艺之长,形成自己的风格。擅长花卉草木。作品内容丰富,构图均衡,线条流畅、刀法纯熟,装饰性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