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寺白塔
见“蓟县白塔”(2317页)。
见“蓟县白塔”(2317页)。
见“藏币”(2567页)。
彝语音译。意为土地出租者不供应种子,佃种者交纳粮食产量的1/3为地租。旧时流行于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种剥削制度。属于实物地租活租,多实行于高山轮歇地,休耕期间不纳租。出租者
南北朝时敕勒所建政权。因其众所乘之车,车轮高大、辐数至多得名。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原分布于今贝加尔湖以南鄂尔浑河、土拉河一带,役属于柔然。北魏太和十一年(487),漠北高车副伏罗部首领阿伏至罗因
①辽封爵。保宁元年(969)太宗第五子耶律必摄受封;重熙十七年(1048),兴宗子耶律和鲁斡受封;乾统元年(1101),耶律淳受封。 ②金封爵,大国一字王号。天眷元年(1138),太祖子完颜宗杰追封;
见“广平淀”(13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法河卫,并说清代法河有二:一在吉林城(今吉林市)南660余里入松花江;一在吉林城南400余里入辉发河。
参见“静塞军司”(2419页)。
见“松桃县”(1295页)。
见“内宿司”(307页)。
清代四川西南部土司延请汉族协助办事之人。俗称师爷。帮土司办理上行文书及在迎送汉族官员时,任翻译。土司滋事,多系此辈从中唆使。后仿云南刊木榜示谕土司之例。规定凡川陕土司所延请之人及在土司署内办事之通事,